乾造:戊 乙 甲 甲
申 丑 辰 子
食 伤 财 才 杀
大运:丙 丁 戊 己 庚
寅 卯 辰 巳 午
2 12 22 32 42
1973 83 93 03 13
命主从2岁1月7天开始行大运,于每一交运年的一月十九日交运。
分析:甲木日干生丑月财星当令,地支金旺,甲木弱幸有时支子水印星可用,干透比劫,甲木日干弱以扶抑格印比为用。甲木弱以印为用,此造有文凭,毕业于北京航空大学。申金为忌但制丑土财星,故工作单位不错,辰土为忌在日支,宫星同位婚姻不顺之造。
戊辰大运,壬申流年,流年印星透出应吉,但受戊土制,为家庭耗财。地支申金泄辰土生子水应吉,辰土在日支为忌神受制应吉,此年结婚。
戊辰大运,庚辰流年,辰土忌神并临,此年引发离婚事件。
第五节 配偶方向与择偶
对于配偶方向,在邵伟华老师的《四柱预测学》中有专章论述,但我认为是片面的,不正确。正确的择偶没有方向之说,不能说此造找南方、西方、东北、西南哪个方向,应以命局信息为主,这样才能符合易理依据全息论和夫妻磁场共振的道理,在他们的八字中应有共同的信息反映。在八字的信息中,不但是夫妻的八字具有同息,包括子女与夫妻的八字信息都应是同息论。在择偶方面应以命局信息为依据,不要把民间流口的“白马犯青牛,鸡猴不到头,鸡犬不宁”等加入到里面,因为这些都是错误的。会影响扼杀一些本来恩爱的有情人不能走在一起,组建幸福家庭。在平时的预测中,如有人求测择偶应以双方感情为基础,再参照命局的信息进行分析,切勿武断而误人。
比 杀 日 食
夫造:丁 癸 丁 己
未 卯 亥 酉
官 财 才 食
大运:壬 辛 庚 己
寅 丑 子 亥
6 16 26 36
1973 83 93 03
命主从6岁4月19天开始行大运,于每一交运年的七月四日交运。
分析:丁火生卯月印星当令,但月干、时干不透木火,使地支卯木难以引发,此造是假从格局,有关假从格将在函授、面授中进一步讲解。
日支亥水为用神受酉金生扶,也就是说酉金财星对亥水杀星起了好作用。那么在妻子的八字中应是亥水为用神受生,或为忌神受制。
庚子大运,癸酉流年,首先天干庚金生癸水,财生杀制身应吉,地支酉金用神出现,但受子水泄,子水与日支亥水同息,此年有结婚信息。实际此年结婚。
官 伤 日 官
妻造:庚 丙 乙 庚
戌 戌 亥 辰
比 劫 枭 印
大运:乙 甲 癸 壬
酉 申 未 午
4 14 24 34
1974 84 94 04
命主从4岁5月5天开始行大运,于每一交运年的二月二十八日交运。
分析:乙木日干生戌月财旺,地支三土克日支亥水,亥水印星不能为用,此命又是假从格的八字。
我们看一下亥水与夫八字的日支亥水同息,但此日支亥水为忌神受制与夫八字的用神受生是同息,这就体现了夫妻八字的同息论。
甲申大运,此造假从行甲申运为用神大运,癸酉流年天干癸生甲助乙应吉,地支官杀混杂化成辰土生扶亥水应吉,亥水在日支为夫宫,此年结婚与夫八字完全同息。
杀 才 日 才
夫造:癸 庚 丁 庚
卯 申 酉 子
食 伤 比 劫 枭
大运:己 戊 丁 丙 乙
未 午 巳 辰 卯
5 15 25 35 45
1969 79 89 99 09
命主从4岁5月20天开始行大运,于每一交运年的十二月二十四日交运。
分析:丁火日干生申月财星当令,地支金水旺,年支卯木印星不能为用,丁火日干以从格论命。
酉金临财星为用神在日支,妻漂亮能干,但现在子水泄酉金不吉,那么在妻子八字也应有水为忌神的信息. 酉金为用,没有土生,妻之八字中必土为用受制不见,为忌神旺。天干癸水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