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红薯不太烫了,穆然用两片树叶包起一块,两头掰开,金黄软糯的瓤一经露出,红薯的香甜被还残留的热量激发,瞬间充斥穆然和温宿瑾两人的鼻腔。
“至少成功了一半!这红薯好香,闻着都好吃!”穆然捧着自己的宝贝,一边吹着热气,一边小心翼翼的剥开被烤糊的部分,剥出一部分果瓤,吹了吹立刻捧到温宿瑾嘴边:“快尝尝!”
穆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温宿瑾开始只看着穆然动作,等香甜的食物被吹凉送到嘴边后,温宿瑾就着穆然的手小心的咬了一口。
甜糯的味道堪比镜都里数得上号的糕点,入口一抿即化。
“味道确实不错。”温宿瑾不嗜甜,但也不得不说这红薯确实好吃。
穆然喜欢的东西也同样得到了赞同,心情大好,红薯馒头、拔丝地瓜、地瓜粥、红薯饼…一系列的红薯美食在脑海掠过,边想边收回手就准备尝尝。
温宿瑾见穆然把自己咬过的那块吃进去,眸光一暗,并未提醒。
穆然可能许久未吃到熟悉的味道,觉得这个时候的红薯比后来的红薯香气更加浓郁,吃尽兴了穆然才开始和温宿瑾详细说。
“这个叫红薯,也叫地瓜,我觉得啊,叫地瓜是因为它长在地里然后和瓜果一样甜,可以做各种各样的糕点,同时也可以做主食,在野外你看到了就跟现在这样,生起火堆埋进去烤熟就行,然后其实生吃也可以,只是不会有这么甜的味道,还会有点嚼面粉的感觉。”
穆然的老妈以前在家做地瓜粥时就爱吃生红薯,穆然尝过真的很不理解,在穆然看来熟的比生的好吃一万倍。
“这个作物高产,一棵植株下面能长好多,耐旱而且耐保存,冬天埋在土里能保存好长时间,一般就现在这个时间成熟,等挖出来后可以避光放一段时间再吃,会更加香甜。它是可以和米饭馒头一样当主食吃的,因为这些特性所以在旱灾、饥荒、战乱时期种植,因为在土里长大,虫害也会少,防住耗子什么的就可以。”
穆然把自己关于红薯了解的能记住的都说了,这个推广了绝对可以造福社会。
“你记住啊,现在失忆了也要记住,以后会有用的,等会儿咱们再去挖一点带回去,你记住这种植物长什么样子,回去之后我给你用它做别的好吃的。”
穆然吐噜了一大段话,说的口渴,摸到水壶灌了两口水,又试了一下剩下那几块红薯,都不热了,就又抓起一块开始吃。
“给你。”剥好一块递给温宿瑾,这人从刚才自己开始介绍红薯就没说话,穆然知道这种发现绝对会震惊到旁人,就随温宿瑾想去了,但是方才那烤鱼温宿瑾就吃了一点,红薯也就尝了一口就被自己接过来了,再给人剥一个,这么大个人吃的那么少肯定吃不饱。
穆然自然记得自己和温宿瑾吃了同一块红薯,这种小心机,在自己亲手捧着给递到嘴边温宿瑾没拒绝时,就应该知道可以继续进一步。
温宿瑾接过,反复观察着手里的食物,内心很多疑问:“你是怎么知道这个的?这种植物的特性、优点。”
穆然一个镜都土生土长的大小姐,如何能对长在荒山野岭的不起眼的植物的食用方法、生长时间?
“额,这个是我阿姊告诉我的,她喜欢到处跑,有时候在野外迷路了就吃野菜、打猎,偶然有一次就发现了,然后她随口告诉了我,我就记了一下。”穆然果断把锅扔在穆欣头上,倒还想着没暴露穆欣的身份。
温宿瑾听了一段谎话,也没再追问,从自己醒来穆然也没说几句真话,但是无所谓,总归有一天自己会把真话挖出来。
现在温宿瑾处于半失忆的状态,得知的事情都是从十五那里听来的,只觉得熟悉但是还不能彻底带入,等自己完全记起记忆,再去慢慢探究也不迟,到时候这位穆然“姐姐”变成了自己妻子的事情也得有个解释。
温宿瑾想罢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穆然悄悄松了口气,糊弄过去就好,能瞒一时是一时。
两人把剩下的物品收拾了一下,穆然还喂了小乖块生红薯,傻兔子来者不拒都吃的津津有味的。
“咱们养着它吧,这么傻再被别的动物吃了怎么办?”
“想带着就带着吧。”
“好耶,那咱们要回去了吗?回去换条路吧,去看看那块红薯,再找找有没有别的吃的。”
“好。”
二人一边随意聊着,决定了一只兔子的命运,决定了接下来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