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吃完饭之后,温雨桐就回了房间,坐了几个小时的高铁,还是挺累的。
不知道是不是突然换床的原因,她竟然翻来覆去一个小时都没睡着。
躺着也是躺着,她想了想,起身下床,走到书桌前,从抽屉里拿出一支钢笔。
是一只褐色笔杆的钢笔。
英雄牌的。
是她上初中的时候,温长军送她的生日礼物。
只是她一直都没舍得用。
笔还是新的,抽屉里还有一瓶好久之前的墨水,她把钢笔吸好墨水,然后在纸上划了几下。
墨水的香气瞬间就飘了出来。
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太快了,一般都是无纸化办公,能用到笔的地方真的太少了。
用钢笔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温雨桐拿出一个本子,又找出一本散文诗,是她高中时候喜欢看的。
笔尖落在纸上,发出沙沙的声音,温雨桐竟然第一次发现,这声音比平时用的中性笔好听的多。
一人一笔,一灯一散文集。
温雨桐很快就沉浸在里面了。
……
虽然回家了,但是第二天温雨桐还是起的很早。
她知道今天要去给爷爷过生日,可是去跑步也完全来得及。
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刘萍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摘菜,见温雨桐起来还有点惊讶。
“你怎么起来这么早?”
“哦,我去晨练,妈,今天不是出去吃饭吗?你怎么还买菜回来了?”
“这是要给你爷爷拿去的,前两天他就念叨着想吃,但是他那附近没有卖的,这不,我今天早上特意起来去了趟早市,一共就剩这么多了,我都给买回来了。”
刘萍说着,手上的动作也没停过。
“妈,那我先走了。”
“行,早点回来啊。”
“知道了。”
比起帝都,烟城的清晨好像更凉一些。
温雨桐出门的时候刚好吹过来一阵风,让她忍不住裹了裹身上的衣服。
烟城很小,小到她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围着烟城转了一大圈。
回家的时候,刘萍已经做好饭了,温长军坐在餐桌前,看着当天的报纸。
温雨和还没出来,估计是还在睡。
“爸,妈,我回来了。”
“回来啦,快去洗手吃饭了,老温,你去叫雨和起来,这都几点了,还不起床吃饭。”
温长军没说话,把报纸放在桌子上,起身去叫温雨和起床。
温雨桐去洗手间洗手,顺便洗了把脸。
一家人吃了早餐之后就开始准备着要带的东西。
温长军穿上了温雨桐之前给他买的衣服,这衣服还是过节的时候穿了一次,之后温长军就一直没再穿过。
刘萍把衣服熨的板板正正的,温长军穿上之后整个人都显得精神了不少。
温雨和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爸,你今天可真帅!”
温长军难得的笑了。
刘萍穿的也是之前温雨桐给买的衣服。
温雨桐今天却难得穿了一件粉色的短袖,外面穿了一件白色的外套。
她的皮肤本来就白,粉色衬得她脸色更好看了。
短袖是之前和许一言去逛街的时候她买给自己的。
下身穿了一条牛仔裤,是那条第一次去帝都时买的。
现在想想温雨桐还觉得心疼。
当然,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买过这么贵的衣服了。
平时总是喜欢扎高马尾的她,今天散着头发。
看上去很乖,又很好看。
温雨和穿的就简单一点,男孩子嘛,白t恤,牛仔服,黑色裤子,一双小布鞋。
几个人都收拾妥当,温长军骑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载着三个人往饭店赶去。
刚到门口,温雨桐就看见温长峰和刘虹站在门口,一脸笑意的迎着过来祝寿的客人。
温雨桐听说要给爷爷过大寿的事就是刘虹提出来的。
还说之前的事都是误会,这次的酒席他们出钱,一是为了给老爷子过生日,还有一个就是为了让这些哥们兄弟能在一起聚聚。
但是温雨桐觉得,这事应该没有那么简单。
温长军把三轮车停在一边,其他三个人跳下车,然后一家四口一起拿着东西往饭店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