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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爆发户

我叫雷克,我是名商人——烈焰帝国的一名合法商人。

前天是我二十岁的生日。尽管我的年纪不大,可在月光城这个巴掌大的地方,我也算的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商人了。

我曾听一个商界前辈说过一句话,那就是:什么都不能阻止商人获利的心。多经典的一句话啊!至于是哪个前辈,我这里就不便透露了!我将它当做我经商的至理名言,并且花了一个金币,找了全城最有名书法大师写成条幅,装裱起来,就挂在我的床头。

我始终坚信选择经商之路还是非常有前途的。在这个弱肉强食的雷鸣大陆上,只有两种人能吃得开,要么你拥有傲天霸地的实力,不管你是一名勇猛无匹的骑士,或是一位魔力无边的大法师,亦或是一名箭术无双的神射手,只要有本事那你就是王者;另外一种人就是财力最强者,在这里没有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只要你有足够多的金币,你照样可以做老大!

我的梦想就是在三十岁之前,就成为这个国家最富有的人,我的偶像就是沃特·盖次,他可是唯一一个能凭借自己的财力,影响到整个帝国大政方针的人物。

为了这个梦想,我从十岁开始就注意完成最初的原始资本的积累。我不像那些富家子弟,生下来就有大笔的金钱可以随意挥霍。我是个孤儿,鬼知道我的父母是那一个!生了我,却不养我,这样的父母真没人性!

我是在月光城的孤儿院里度过我的悲惨童年的。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一枚铜币,对于一个饿了五天吃不上饭的孩子的重要性。所以我不像其他孩子那样,从小就有成为大魔法导师、禁军铁卫之类的虽然宏大却虚无缥缈的理想,我要做就做全烈焰帝国最富有的人,我也要像沃特·盖次一样,在帝国的都城——火泪城的荣誉广场上塑立一座高高矗立的金色雕像,上面篆刻着我的名字——雷克。

我的信条是,既然做不了富人的子孙,那我就做富人的祖先吧!

我用了三年的时间完成了我第一个目标,我在月光城最大的钱庄帐户上的存款已经达到了五位数——一万金币!这对于一个刚刚十三岁的孩子来说,可算是笔巨款了。当孤儿院里那些同龄的孩子还在摇尾乞怜地接受着帝国政府的供养的时候,我独自搬了出来,租了间民房,开始了我商业传奇的第一步。

这个消息在孤儿院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竟然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赚到了一万金币,注意,这里可是金币,这也太不可思议了!昔日那些光屁股长大的玩伴纷纷找到我的住所,向我借钱,虽然都要的不多,但都被我无情地拒绝了。妈的!我过去饿得快死了的时候,这帮家伙连一口面包渣都舍不得给我,现在我发迹了,竟然厚着脸皮找我要钱,门都没有!

要知道为了赚这一万金币我容易吗?开始的日子,我天天拿着一柄生锈的柴刀,独自跑到距离月光城很远的妖兽森林的边缘,采集食人花的果实和叶子,或是爬上烈焰崖那高耸的峭壁上盗取杀人蜂的蜂巢。这可都是玩命的活!我清楚地记得最危险的一次,我为了多采些叶子,我钻进了丛林深处,突然从一株大树后边窜出一头长着绿毛的魔狼,我吓坏了,大喊救命。也许是我命大,就在我将要葬身狼腹的时候,恰好有位进山采药的老召唤师经过这里,听到我的呼喊后,杀了魔狼救下了我。

两年后,我身体长高了些,力气也大了些,就开始捕杀丛林中那些蠢笨的猪妖了,杀了它们,我能得到比较珍贵的魔核,那些成了精的大猪妖体内还会有极其稀有的魔炎石。这些都是那些炼金术士需求最大的材料,猪妖魔核至少可以卖到三十银币一个,而魔炎石则更贵,有些阔绰的炼金术士则直接出价两枚金币。天啊!一枚金币就够我一个月的生活开销了,真不知道他们收购这些东西到底做什么用。

在逐渐摸清了大猪妖出没的规律后,我的收获也逐渐增多。后来我变聪明了,在自己猎杀猪妖的同时,还以极低的价格收购那些急等钱用的猎人们手中的材料。我一般都是先囤积起来,找个合适的机会再高价卖出去。

我就是靠贩卖这些东西慢慢地发迹起来的。大家说,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些,我容易吗?那帮厚脸皮的曾经欺负过我的家伙竟然来找我借钱,我怎么可能借给他们!

再长大点,十四岁我便跟随一个大叔在外边跑团。十七岁我完全摸透了经商之道的真谛后,我便甩开了他。对!没错,是我甩掉了他!他是名奸商,在月光城商界的名声很坏。用他的话说,无商不奸,想赚大钱,就得做没良心的事!但我却不这样认为,奸商的生意永远做不久,更做不大,要想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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