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上,一匹又一匹的战马出现了。
骑在马背上的匈奴骑兵,都跟随着头曼向后攻击。
而在他们的对面,一面张牙舞爪的黑龙旗,和一面秦王的旗帜,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匈奴人知道,这种旗帜的出现,只代表了一个意思。
秦王,就在对面的军阵当中!
“秦王在这里吗?”头曼冷笑起来。“好家伙,果然够胆,只是运气不太好,遇到了我。”
头曼只是看了一眼,就差点被对面黄金火骑兵的装备给亮瞎了双眼。
所有的秦军战士,全部都是甲胄鲜明,装备异常精良。
不管在什么时候,这种甲胄鲜明的部队出现在战场上,都能给予对手极大的士气打击。
一般盔甲骚包的,明晃晃炫耀的,不是弱鸡仪仗队就是压阵的精锐。
但是无论那种情况,都说明来前线带兵的不是一般人。
一个穷得要死的匈奴骑兵,面对一个穿着护手,骑枪闪着寒光,穿着胸甲,头上戴着豪华头盔的黄金火骑兵时,首先想的不会是怎么抢了对面的那身华丽行头。
而是对面是打了多少次仗,杀了多少个自己这样的游牧骑兵,才从轻装长枪兵开始凑齐的的这身华丽行头?
看到匈奴兵都非常畏惧,头曼高声说道:“我的勇士们,我们的敌人是秦王的禁卫军。
只要杀了他们,俘虏了秦王,这大秦就会对我们予取予求。
我以先祖和神明的名义起誓:所有在此战中战死的勇士,无论他的地位之前是什么,必将为先祖接引到天神的殿堂,享受无数神女的侍奉,无论他以前的身份是什么。
去战斗吧,神明会保佑我们的。”
“万岁!”几个头曼的心腹,马上就假装欢呼了起来,带动其他脑子反应不过来的匈奴人一起欢呼起来。
无他,头曼带过来的匈奴本部骑兵非常多,总数大约在九万到十万之间。
这可不是袁华面对的匈奴附庸骑兵和一群老弱病残,而是实打实的匈奴本部精锐。
匈奴本部精锐,和附庸骑兵,完全就是两个物种。
如果要类比,大约相当于校长的74师和地方保安团,战斗力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陇右骑兵集群遭受的绝大多数损失,都是匈奴的本部精锐造成的。
其他的附庸骑兵,基本上就是在送人头。
所以现在,头曼拥有三倍以上的兵力优势,自然就不把政哥放在眼里了。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抓了政哥,让秦国给他和亲。
嗯,是和亲,而不是割地赔款。
什么?
为什么要放政哥一马?
自然是因为打不过秦军主力。
要是真有把政哥和秦军主力一网打尽的机会,头曼才不会放过。
要是能办到,那么整个秦国,都将是匈奴的牧场。
还需要个屁的和亲啊!
倘若能抢到东西,就不需要秦国来给!
“这秦王小儿,还真是自寻死路!”
头曼现在越想越开心,他对于匈奴本部精锐还是很有信心的。
但作为一个敏锐的猎手和经验老道的统帅,头曼还是有着基本的智商。
哪怕是在草原上,狼群从来不会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偷袭牛群。
而一头幼狼,更不会在自己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去挑战一头威风凛凛的狼王。
而秦人,明显不傻。
相反的,有些奸诈和狡猾的过头了。
在明知自己兵力不足的情况下,还敢来切断匈奴人的后路。
那么就只有一种解释,秦军觉得自己必胜。
虽然不清楚秦军的勇气是哪里来的,但是头曼也不傻,不会傻乎乎的一头就去冲击秦军的防线。
但是头曼更没有时间,王翦带着的秦军主力可是一直在步步紧逼。
若是无非迅速击破政哥的防线,他就死定了。
于是,头曼抬起手,将马刀回鞘,下令道:“勇士们,听本王号令,攻击!”
于是,所有的匈奴骑兵,开始前进。
政哥看着进攻的匈奴本部精锐,对蒙恬笑道:“这是一场苦战啊。”
蒙恬看了一眼镇定下来的匈奴本部精锐,对政哥道:“这些人不好对付,大王不如先暂避一二。”
“寡人避他们?”政哥笑了笑。“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