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严格意义来说,只是一个土城。
即使它曾经被英国人占据过,但因为贫瘠的资源,让英国人毫不留恋地舍弃了,让给了奥斯曼帝国。
科威特酋长国,游牧和捕鱼是主要经济,就算是捕鱼,也只是在沿海地带用木船捕鱼和打捞珍珠。
可以说,一座科威特城,就已经聚集了整个科威特王国。
此时,科威特城竖起了米字旗,一群英国人正在不断地加固城墙,并且四处巡逻。
彼得戴着军帽,在城头巡逻,风沙吹到脸上,犹如一把把小刀,分外难受。
“裹上吧!”这时,从一旁走来的史密斯递过来一条毛巾:“非不服输,有你受的。”
瞅着好友把脸和脑袋裹在毛巾里,只留下一条缝,露出眼睛,彼得叹了口气,只能接下:
“这叫什么事儿,来到沙漠里吃灰,连杯下午茶都喝不到!”
史密斯闻言,也附和道:“虽说津贴高了,但不能喝茶,确实是个难事。”
“就连烧火的柴火都少。”
“用骆驼粪来取火,那样的茶水都变味了!”捂着鼻子,彼得一脸嫌弃:
“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两人席地而坐,土墙虽然灰尘多,但能挡住风沙自然也不错。
“明国军队要来!”安德鲁轻叹道:“奥斯曼人把这块地让给了明国人,然后帝国不同意,就占了这块地。”
“我想很快了,只要把那群明国人赶走就行了!”
“咦,有船!”安德鲁斜眼一瞧,立马窥探到了白帆。
很快,整个城池就动了起来。
指挥官约翰.科尔曼拿起望远镜,看着近在眼前的船队,立马就严肃起来:“该死,来得那么快。”
“我才刚给城墙补了窟窿,这怎么打?”
“指挥官阁下,留在在城里只会拘束我们的作战能力!”
一旁的参谋连忙说道。
“可是,出城我们更危险!”指挥官沉声道:“从伊拉克传来的消息,他们有三千来人,是一个团的编制,拥有大量的火炮。”
“上帝,本土在换装后装枪,那些换下来的米尼枪却轮到了我们,该死,该死!”
“早知道我就不应该来到海外,不来海外就碰不到明国人,碰不到明国人也就没有危险……”
参谋无奈道:“阁下,如果您不来印度,怕是升不到少校——”
“谢特!”约翰怒声道:“就算是少校又如何,只有一千人,还有两千仆从军,根本就阻挡不了明国人。”
虽然没有真正的与明国人打仗,但是重要的那一场战争,足以展露其锋芒,孟加拉的达卡之战,足以让不少人收起对大明的轻视。
很快,在他的视线中,几艘船登陆,陆陆续续的下来了上千人,然后一个个摆好阵势。
“阁下,人数似乎与我们差不多!与情报相符。”
参谋低声道。
“那就出城吧!”约翰精神一振,终于决定出城。
或者说,在火炮的威胁下,他们根本就守不住城,也不会守城。
于是,英军打头阵,近千名英军排着队列,持着枪,敲着鼓,奏起乐,一步步地向前迈进。
吴光良也早就组织好了军队,严阵以待。
“英军还是老样子!”吴光良一愣。
“估计是后装枪还没有列装到他们!”参谋长开口道:“英军就是凭借着这种阵列式,征服了偌大的印度。”
“那就好!”吴光良哈哈大笑:“咱们就靠隆武式枪给英国人一点点教训!”
旋即,明军也列起了阵势。
虽然后装枪已经全线列装,但具体的阵法却没有普及开,或者说是根本就没有定式。
即使是新军,依旧残留着大量的旧式阵势。
两军就一个奏乐,一个敲鼓,缓缓地逼近。
在接近五百米时,明军突然就开枪了。
后装枪与米尼枪都是线膛枪,射击里程上相差不离,米尼枪作为前装枪的巅峰,有效射程甚至能到达八百米。
但是在有一项上,后装枪大幅度领先。
那就是射速。
后装枪平均每分钟能够发射10~12发子弹,再加上金属子弹,一个熟练的老兵一分钟能发射三十发子弹。
而米尼枪,一分钟两三发就属于巅峰了。
所以,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