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神奇,往前十多年,严之瑶从未想过要做过一个大家闺秀,更无人这般要求过她,便是父兄曾也想过叫她文静矜持些,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么,带着她抓鸟爬树的是他们,纵着她跑马射箭的也是他们,哪里又有立场坚持呢?
没想到,她竟是在父兄去后,自觉做起了与笔墨打交道的端庄大小姐。
这些日子,露华每每陪着她习字,总会做上好些吃食等着,说小姐辛苦了。
一开始,严之瑶不明白辛苦在哪里。
练字能有几分苦?
起码,这笔墨里,没有父兄的身影。
有的,只是比之前截然不同的横撇竖捺,就好像她的生活从未变过。
所以,又何来的苦?
直到十来天过去,严之瑶才发现是自己言之过早。
已是春暖花开时,这几日清溪园里又多了些其他的鸟鸣,原本留冬的麻雀像是有了观众,每日清晨都对山歌般,这边一声那儿一唱。
醒得早,若是往常该是起身的,可是今日她却是有些动弹不得。
好容易爬起来些,又实在是有些撑不住重新倒了下去。
今日国子监休息,裴成远一大早就出去跑了趟马,一回来就听裴柒说清溪园请了大夫。
“她怎么了?”
“好像说是严小姐习字伤了腰。”
裴成远还是头一次听说这种事:“她骑马背上练字的?”
裴柒一噎,听听,这叫什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