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行,他的收获也是满满当当的。
五十年人参两株,灵芝三朵,三十年人参五朵,其他价值不菲的药材若干。
除此之外,他手中还有三只野山羊,一只傻狍子,一头七百斤的野猪王。
刚到一重山山脚下,他的收获顿时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嘶~!三头野山羊,一头野猪王,好丰富的收获啊!”
“这头野猪王估计得有八两银子了,三头野山羊也得二十多两,他这一行,怕是得有三十两了吧!”
“这是一招暴富啊,三十两银子,已经可以去县城买套小房子了!”
此刻,有一群七八人组成的狩猎小队聚在一起,目光落在了项天歌的上面,异色闪烁。
“大哥,咱们要不要?”一个人蠢蠢欲动的问道。
“闭嘴,你想死别拉上我们!”
那被称之为大哥的人顿时神色一变,对着一旁的人怒斥起来。
“怕什么,他就一个人,杀了也没有人在意!”那人不服气的开口。
闻言,对方只是嗤笑了一声:“若是他真这么好对付,能从二重山里面活着出来?”
“你看看四周的猎人队伍,有好几个规模比我们还大,但你看有谁敢动手吗?都不是傻子!”
“不怕告诉你,上次他进山出来的时候,带了两头五百斤的成年野猪!”
“蒋家村的蒋风知道吧?那可是附近狩猎的好手,他想要偷袭抢夺他猎物,结果呢,被这人转身徒手接箭,并且一箭超过一百五十步准确命中心脏射杀!”
“徒手接箭,这怎么可能?”有人顿时惊呼一声,满是不可思议。
箭的速度有多快,他们猎户比谁都清楚。
即便是很多大型猛兽也未必能够获得躲得开。
然而,现在有人告诉他们,有人徒手就接住了,这让他们如何能不震撼。
男子沉声说道:“我推测,此人就算不是准武者,也是天生神力一类人,可不是我们能对付的!”
“所以说,你想死就自己脱离队伍去,别拉上我们,我们可以为你收尸,但不会为你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