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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在基地医院的工作结束,傍晚,周柠琅坐车去首城公馆接她的狗儿子。
这狗是迟宴泽在她二十岁生日时候送给她的,名字是她取的,叫风筝。
她曾经说过不要了,但是迟宴泽提醒她,是她当时闹天闹地的跟他要的。
当时他们在璃城,她在一家小医院实习。
他在军校分院开模拟机跟学作战技术,白天他们各自去做自己的事,晚上回来过小日子,周柠琅会给迟宴泽烧饭做菜洗衣服,特别勤快。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迟宴泽没谈过这种接地气的恋爱,愈发喜欢小姑娘为他带来的温馨。
白天在军校里野性的训练回来,劲没使完,晚上就往她身上撒野。
大冬天的,他没穿衣服,抱着她睡,连暖气都不用开了,因为他生性属火,铜墙铁壁的胳膊圈住她,乱吻一通,劲腰耸动。
周柠琅便被他欺负得浑身都香汗淋漓。
那个冬天是不冷的,周柠琅找迟宴泽要什么,迟宴泽都给。
唯独有一次去宠物店,看到一条白色的小狗被关在笼子里,睁着可怜巴巴的眼睛,周柠琅忽然就心血来潮的说:“迟宴泽,我们养一条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