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摩斯泼的凉水弄得彻底冷静下来。
感觉福尔摩斯说的很有道理, 像他最开始钓上来的东西, 有一些充满了随机性, 比如第一个钓上来的珠宝, 还有那个首饰盒, 还有那些乱七八糟的被扔进河里的作案工具。
但之后的那些东西,紧接着钓上来的那一大堆珠宝,当时钓鱼的时候比利就在想,如果将扔进泰晤士河里的珠宝全都钓上来该多好,毕竟扔到河里也是浪费,就算摩斯坦小姐捐赠出去,也比扔在那里好, 毕竟还能帮助更多的人。
而像是之后的行李箱、休斯先生还有那枚绿松石蛇形戒指, 就是比利有了线索之后直接钓上来的。
所以更准确的目标能帮助比利更少的浪费时间, 不用赌随机的概率, 尽快找到重要证据。
也就是说他不能通过他的这个能力直接破案,但是可以用他的这个能力解决一些难破的案子, 比如证物遗失、或者凶手将证物藏到了难以发现的地方,而他们也没有其他证据指认对方是凶手的时候!
比利豁然开朗,心里冒出的那股惶恐感也消失的一干二净。
之前在觉得他的能力有些过于逆天的时候,还觉得如果他太过依赖他自己的这个金手指的话, 恐怕自己前世学的那些侦查知识就派不上多少用场了,一直不用的话肯定会被他逐渐遗忘浪费掉,自己说不定会被养成一个只依靠金手指的废物。
毕竟人都是有懒惰思想的,相比于费尽脑筋、力气和时间的仔细查案,有金手指能直接破案为什么不这么干呢?
就像是习惯点外卖的人,让他自己做饭虽然干净好吃还能锻炼身体,但是绝大多数人却也更愿意选择点外卖。
比利不想让自己变成那个一直点外卖最后完全浪费掉自己厨艺的人。
而就在比利胡思乱想的时候,福尔摩斯已经小心地将那个里面装满了油的棕色玻璃瓶放到了手帕上,掏出指纹粉跟刷子小心的往上面刷着粉。
不过因为瓶子是棕色的,所以福尔摩斯用的指纹粉也不是石墨的,而是铝粉,这种银灰色的粉末刷在棕色的玻璃瓶上使得指纹显现的更加明显。
凑过去的比利已经能清晰地看到玻璃瓶上层层叠叠的指纹,毕竟来回拿取所以指纹来回覆盖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但是最上面的指纹却相对比较清晰,看起来是左手指纹。
毕竟打开这瓶子的塞子的时候通常右撇子都是左手拿瓶子,右手拔塞子。
比利还能看到里面的油里残存的白磷,不过数量并不多了,显然凶手浪费了不少。
像这种带着弧度的指纹拍照有那么一点困难,福尔摩斯拿出相机拍照的时候就遇到了这种问题,最后只能勉强拍了几张照片,还是小心的将这个证物保存好,不碰触到上面扫出来的指纹。
他们率先前往了贝克街,将这瓶证物存放好之后,福尔摩斯拿着胶卷前往了照相馆洗照片。
而比利则是拿出了纸张,列出了现在凶手可能的特征。
身高1米74,有着一头金发,右腿受过伤快好了,但是奔跑的时候还能看出一点跛,跟刘易斯有一定的利益冲突,冲突到想要杀死对方。现在还拿到了对方左手的指纹,只要他们将刘易斯身边的朋友亲人的指纹采集到了,就能对比出来究竟谁是凶手了。
就在比利思索着之后要怎么调查刘易斯的那些朋友亲人的时候,他听到了从窗户外传来的一阵喧哗声。
这让比利好奇的站起身来,快步来到窗前,看向底下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是警察在抓小偷,看了片刻之后比利心中下定了结论,不过这个小偷怎么看着有几分眼熟?
像是之前出现在蒙塔古街附近的那个偷了凶手钱的小偷——不应该算偷,那应该算是抢。
毕竟是直接从大衣里抢走的钱。
这让比利瞬间来了兴趣,立马快步从屋里跑了出去,想看看这个看起来年纪没多大的小偷有没有将早上的钱包处理掉,或许里面能获得更多的线索——当然事先要将这个小偷抓住。
不过这小偷凭借着自己身材瘦小且身姿灵活,在马车缝隙跟汹涌的行人之间来回穿梭,让后面的警察有些疲于奔命。
比利刚下楼就看到了从他眼前冲过去的小偷,立马下意识地追了上去,凭借对这里地形的熟悉还有更充足的力气,比利并没有费多大力气直接追了上去将这小偷按到了地上。
不过被按到地上,这小偷依旧疯狂挣扎,但是对方那瘦弱的身体里的力气根本比不上比利,即使不断挣扎也依旧被比利死死按着。
将对方的双手手腕握住反扣在背后,比利想要用绳子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