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清润如细雨的声音再次流过他耳中:“邬弥,你伤太重了,快些走吧。只要主仆印尚在,你仍旧是我的傀儡,嗯?听话,转身,离开这院子。”
他以后会很听话的。
邬弥想,只要他再也不会为主人的目光患得患失,不会在嫉妒中守望,不去学正常人的言行举止,揣度他们的心思并为己所用。
那么谁带来的飓风都影响不了他,任何事也影响不了他专诚地做主人的傀儡。
灵智这种东西,果真是害人害己。
邬弥不由回想起首次品尝到痛苦的滋味时,刹那间对苦涩的惊诧超过了有灵智的喜悦。
因为痛苦如此难捱。
令他受尽折磨。
之后他时常体验到这种滋味是于沈纵颐进入焉极幻境的时候。
主人把一半峰留给他守着,在这些大段的空闲里,邬弥才发现原来等待也是苦的。
没有主人的轻笑,一半峰的每座山头都是孤独的。
见不到主人的眼睛,一半峰每棵花都是无色的。
他的腿从峰门走到主人的院落,再从院落走到峰门。
短短几日,他的脚步已经把峰门到院落的路踏得发白了。
邬弥思念着主人的笑,却很奇怪,有灵智后有了比以前更多的感觉,他不开心,并不能像主人一样时时露出笑容。
主人是怎么做到笑得那么多还那么好的呢?
他就做不到,只要想到主人,他的唇角就会下压,胸膛里生出陌生的酸涩感。
人间的话本邬弥看不懂,努力从才子佳人间学朝主人献媚,学到最后却觉得自己更适合做书里肝脑涂地丶保驾护航的奴仆。
刚才主人也说了,启灵智的傀儡,是卖不出好价的。
邬弥慢慢调转剑尖,对准了自己新生的心脏,他手腕沈稳,握着剑加重了力道。
剑刃尖锐,刺进血肉像在扎泥块,冰冷的锋锐压着跳动的心,扑通扑通——“噗嗤”,剑身横起,在胸上破开个手掌大的空缺,鲜血立即从缺口里疯狂涌出,眨眼间在邬弥脚下汇聚成了一滩血泊。
沈纵颐失声:“邬弥——”
邬弥剖开活生生的血肉,剑尖戳进心脏,将那坨形状完美的肉块挑了出来。
他转而拽出坚硬的剑,只留下柔软的心,双手捧着心,他的眼神渐渐恢覆了空洞。
“主人……给主人……”
傀儡邬弥只知道要把手里东西交给主人。
但他又不能靠近。
他有很多条专门针对沈纵颐的规则,而其中一条就是不能弄脏主人的衣裳。
即便这些规则仅仅适用于他自己,无人能得知这些规则,邬弥还是要一丝不苟地执行。
手里的东西血糊糊的很脏,他身上也……也好脏。
“砰咚——”
男人高大的身子倒了下去。
沈纵颐鼻间满是浓郁的血腥味,这些血来自于一个剖心明智的傀儡。
邬弥倒下,但没有昏过去,他眯缝着沈重的眼皮,死命地朝沈纵颐看去,低声喃喃:“主人,邬弥没灵智了,邬弥能……能提价了……吗?”
他的嗓音轻得像浮在水面上的鸿毛,随时都有被水淹覆的危险:“让邬弥……在您身边吧……”
他的主人。
从此他听话,他不用痛苦,也不会因心底的酸苦而妨碍主人。
沈纵颐指尖蜷了下。
她遥遥看向重伤狼狈的傀儡,主仆间的联系证实了邬弥的灵智的确全消失了。
他的灵智就在那颗心里,现在这颗心滚落在地,沾满了尘土而肮脏不堪。
沈纵颐的眼神从那团血块移到邬弥的脸上。
傀儡的眼睛失去了所有光色,死气沈沈的两颗黑眼珠,直勾勾盯着她一动不动。
还挺可怜。
也叫人怒不可遏。
几日不见,邬弥成长奇速,看他多聪明,都懂得剑走偏锋,用心机设圈套博同情了。
沈纵颐眼底凉凉。
她才不需要一颗傀儡的心。
那么腥,还有很多泥。
她觉得恶心。
一股受到胁迫的滋味逼上心头,沈纵颐再也忍不住转身,跑到门前抓住归宥的手臂,冷声道:“你目的达到了,走吧。”
归宥看着她难看的脸色,口吻平静:“你的傀儡,可以带着。”
“不必。”沈纵颐隐忍地垂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