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修养方面,强调要“尊道贵德”,就是对道德的尊崇和倡导。道教徒为了求道,必须以《道德经》的恬淡无欲、清静淳朴的基本思想为准则,不为名利等外物所累。
道教伦理思想要求人们公正无私、宽厚谨慎、与人为善,这种高尚情操与当前那些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现象是极不相容的。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难以漠视的社会问题。有的人思想空虚,沉迷于花天酒地,出入于色情场所,或者从某些消极行为中寻找精神寄托;还有的人私心膨胀,在社会生活中随波逐流,以至利用职权行贿受贿,贪污腐败。这些都是个人道德修养严重缺乏所造成的,这些人的行为与“以德治国”的方略是背道而驰的。
国家提出“以德治国”的方略,就是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干部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提高自身道德素质。因此,道教的伦理道德思想有利于当前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有利于推动和促进以德治国方略的实施。
(二)救穷周急的奉献意识
道教主张“慈同和爱”,“济世利人”,就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太平经》强调“救穷周急”,提出“天之有道,乐与人共之;地之有德,乐与人同之;中和有财,乐与人养之”。这种“救穷周急”、“乐与人共”、“乐与人同”和“乐与人养”的精神,都是奉献意识的体现。还有道教的“救苦救难”、“普渡众生”等伦理思想,说到底也是提倡对社会、对人类的无私奉献,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无比关爱,这有助于激励人们的社会责任感。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出现了一些不公平的现象,特别是贫富差距的拉大,给社会造成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有的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而成为“暴发户”,有人通过手中的权力而成为“富人”。这种财富的获取是不正当的,也是不合法的,它违反了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是全社会所反对的。对于这些人,要强化道德意识,加强法制建设,用道德与法律来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而对于社会上出现的一些弱势群体,他们虽然通过自身的努力,但仍然是贫穷和落后的,社会应该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对他们给予关心和帮助。道教“救穷周急”的奉献意识,对于重视与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它同我们今天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所提倡的舍已为人、助人为乐、体恤孤贫、济困扶危、克已奉公的社会公德是基本一致的,我们应该加以借鉴。
(三)众善奉行的行善意识
道教主张“众善奉行”,就是指对于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事要积极倡导,对于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事要坚决制止。道教的善恶标准十分明确,如《度人经》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都是要求人们弃恶从善,从而有利于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
现实社会中,劝人向善是人类道德意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道教伦理中的行善观念,虽然都是建立在纯粹信仰的基础上,对于现代社会的推广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就其强调行善去恶而言,还是能给人类社会带来积极的作用。因为,道教“众善奉行”的行善意识,可以启迪人们积极向善、维护正义,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增强了人们的改革意识、民主意识和创新意识。但是与此同时,意识形态的控制方式出现了更为复杂的状态,如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主张、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对我们的渗透也进一步加大,商品交易法则侵蚀到社会政治生活和人们的精神领域,引发了权钱交易、见利忘义等不良行为,导致国家意识、集体意识和奉献精神的减弱。“道德滑坡”现象的存在充分表明了当今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而这仅仅依靠法治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的。法律、法规等约束性条文只有在与个人自身道德修养相结合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四)少思寡欲的制欲意识
道教强调“少思寡欲”,即节制欲望,这是其伦理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道教看来,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而过度追求物质享受则会让人陷入无尽的烦恼和痛苦之中。因此,道教主张通过节制欲望来达到内心的平静和满足。
在当代社会,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盛行,人们往往被各种物质诱惑所困扰,导致精神空虚和道德沦丧。道教的“少思寡欲”思想提醒人们要节制欲望,追求内心的平静和满足,这对于缓解当代社会的精神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