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
明天就是七夕了。和程老师在一起的第一个七夕,要送什么礼物才能显出自己的心意。楚宜卿着实纠结了许久,后来才下定决心要给程老师做个手工送他。
选来选去,楚宜卿准备做个滴胶。实验了几回之后,在今天终于要做成品了。她把准备好的材料都放好,滴胶配好比例倒进模具。然后坐在一旁等着干。
等待时间有点儿长,楚宜卿闲的无聊就坐在桌子前扯出一张粉红色的纸来,想着给程之风写点儿什么。
好久没有拿笔写字了,一时间面对空白的纸张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楚宜卿皱着眉头困扰了一会儿才写完了这封情书。
嗯,粉红色的纸上满是爱意,不是情书是什么。
楚宜卿读了一遍自己写的情书,都差点觉得太过矫情,想要毁尸灭迹了。后来才堪堪忍住。
于是这封劫后馀生的情书,才能在七夕当天到程老师手里。
粉嫩的包装盒里,这封同一色系的信头一个引起了程之风的注意。他把信拆开,信里面是这么写的。
程老师:
见字如面。我已许久不曾提笔写字,早先日子看了朱生豪情书,忽然觉得自己也该写些什么东西给你,于是才拿起笔来。
可惜我实属算不上什么有才之人,提笔之后竟不知满腔情谊该从何说起。只能从初次见面说起。
我和程老师初次见面的时候,算不得愉快。现在我的手帐本上,还记着当天的心情。我抄下来给你看。
【好不容易回归,第一天就被喵哥劫镖了!后来在龙门荒漠,还被他套路。这个喵哥我记住你了!!!】
现在看来,当时的自己有些傻得可爱。这个游戏这么大,一天能遇到两次也算是缘分。
遇见你之前,我并不相信缘分。这个东西虚无缥缈,无处定型。无人能说清它究竟是什么。按理说,我作为一个半吊子的文学创造者,是应该信的。说来可笑,我在文里让读者相信缘分,自己却不相信。
大概月下老人也看不下去了,让我遇到你。然后就能揪着我的脖子,问我,信不信?
我如今是信的。
信了之后,我在反省我自己。有没有对你好。在反省的途中,忽然发现这么长时间以来,好像都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
也许曾经是想要说的,可能那天的天气太热我给忘了。我这个人外表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好像什么事情都藏不住,是一个心直口快的人。
想来你和我相处的这段时间,已经看透了我的本质。我这个人,骨子里胆小害羞,思虑太重。不重要的人和事,我可以不经思考脱口而出。
你不一样,你太重要了。重要到,我和你说的话都要先在心里斟酌半响。我自觉这样不对,显得太生分了,于是我借着这薄薄一张纸想要改正。
程老师,程之风。
我爱你。
一句是不够的。但是写的太多了,读者会以为在凑字数。这样吧,既然我要改变,你打个电话给我吧。
你的
楚宜卿
程之风摘下眼镜,面带微笑的打通了楚宜卿的电话。那边的楚宜卿可能一直守着等来电,电话声刚响了一秒就被接起。
“宝宝。”
“你看完信了?”楚宜卿现在心脏砰砰乱跳,顾不得去纠正程之风的称呼。
“嗯。”程之风笑着说。
“那,那个。咳咳。”楚宜卿给自己打气,“程之风,我爱你。”
“我也是。”
“这三个字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说嘛。”说完之后楚宜卿觉得一切都舒畅了,她有些雀跃声音比之前大了一倍的说,“程之风,我爱你!”
“我也是。”程之风看着手边那个买好的小盒子,“你等一下。”
楚宜卿一脸茫然的看着挂断的电话,不知道这个等一下是什么意思。她等啊等,过了半小时之后门铃响了。
门背后是抱着一大束玫瑰花的程之风,他穿的十分正式。楚宜卿楞在门口,忽然想到了什么惊喜的捂住了嘴巴。
程之风如她所料的单膝下跪,红色绒的小盒子在她眼前打开,里面闪亮着一枚戒指。
我的天。
程之风的丹凤眼里,盈满了爱意。他嘴唇微启:“
本来不想这么匆忙的,没想着今天……”话说了一半他又慌乱的打断,“我不是说,不想早点向你求婚。真的,你相信我,我就是觉得今天有些太仓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