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的兔类妖兽,正在疯狂后退。
只因它挖掘的洞窟太细了,竟然无法转身离开,从而只能后退行走。 众所周知,许多动物是不能后退的,即便是可以倒退行走的动物,也远远不如人类倒退的速度快! 这就是先天限制了! 而此时,这一种先天限制就成了这只兔类妖兽的追命符! 正当陈锋御剑要将这只跟他抢生意的兔妖杀了烤了吃的时候,却心中一动,突然停止了动作。 因为他想起了前世《拾遗记》中的一则记载: 其山有兽,大如兔,毛色如金,食土下之丹石,深穴地以为窟;亦食铜铁,胆肾皆如铁。其雌者色白如银。昔吴国武库之中,兵刃铁器,俱被食尽,而封署依然。 王令检其库穴,猎得双兔,一白一黄,杀之,开其腹,而有铁胆肾,方知兵刃之铁为兔所食。王乃召其剑工,令铸其胆肾以为剑,一雌一雄,号“干将”者雄,号“镆邪”者雌。其剑可以切玉断犀,王深宝之,遂霸其国。 陈锋喃喃自语:“难道……这就是那传说中的噬金兔?” 噬金兔是陈锋自己为这一种妖兽所取的名字。盖因其噬食土下之金石,而脏腑如金之故。 虽然那记载中说的是昆吾山,但是昆吾山里陈锋没有搜索啊!而且谁说就只能生存在那一座山脉里的,就不能迁徙吗? 之后陈锋两眼大亮:“若我将此噬金兔收作灵兽,随身携带,那么日后若需炼器材料,或者玉石等物,岂不是事半功倍?起码不需要如我今日这般,宛若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转了!” 想到就做。陈锋当即催动飞剑,深入噬金兔所挖掘的洞穴深处,将刚刚倒退着行出不过十几丈远的噬金兔截住,以剑光在其身后威慑,迫使对方只能前进。 不过片刻,这只噬金兔就被逼到了陈锋所在处。 陈锋就在那个小洞口处,伸出右手一抓,就抓住了这只兔子的两只大耳朵,拎在了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