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成双入对,来年抱上大胖小子。”
他因为自己的话而哈哈大笑,施砚却看入了神,他不适合尔虞我诈的朝堂,不适合勾心斗角的皇宫,他适合于没有忧愁的田间生活。
每天早起看看日出,看看话本,中午喂喂野兔,毕竟这样的生活中,他是真的发自内心的笑。
李见尧见两人如此的亲近,心里自然不是什么好受的。
看到宋拾安的手里的小兔子,实在称不上好看。
“拾安喜欢养小兔子,不如我去给你收罗几只金丝兔,那样的养着又好看,抚摸起来又舒服。”
金丝兔是一种长毛的兔子,京中也有人养,平常都是当做宠物带在身边,毛色雪白没有杂质,确实很好看。
但宋拾安却不想要那样的金丝兔,他只想要这白中带着些微杂色的野兔,之前那两只野兔也没有太好看,但他就是喜欢。
因为那还是他和施砚一起养的动物,他会用很多的心血去对待。
“不用了,阿兄。我倒是觉得这小野兔挺好看的,也好养活。”
李见尧抿了抿唇没有继续说话,施砚自认为在这一局中,他又胜出了。
接下来的路程施砚一直紧紧跟着宋拾安,李见尧好几次要说话都被施砚给打断,宋拾安其实也有察觉的,但架不住这人的话题多啊。
每次都表现出他们之间的亲昵,让李见尧心里气得受不住。
总算是到了山脚下,需要步行上山,这一下施砚带出来的东西有了用处,只见他拿出来水壶,给宋拾安带路一杯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