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爻预测主要是靠理论还是灵感?
六爻预测是一门玄学,它是一个理论加灵感的产物,以理论为主,灵感为辅。一般吉凶和应期以及初级阶段的预测,是靠其严密的理论来完成的,如果要预测细微的地方,尤其是用高层次“象”来预测时,就需要通过灵感把抽象的东西变为具体事物。不过这种灵感也是靠坚实的理论基础培养出来的。只有灵感没有理论是不能把自己的预测水平就上升到出神入化的境界的。
灵感是建立在熟悉理论的基础上的.否则学习理论就没有用了。
京房纳甲法的音律解释(转帖)
在京房易中,阴阳二气的对待深入于其各种学说。于其纳甲体系,《京房易传》云:“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之象配庚辛,坎离之象配戊己,艮兑之象配丙丁。八卦分阴阳、六位,配五行。光明四通,变易立节。”显然,京房的纳甲原则为阳卦配阳干,阴卦配阴干,即:
阳卦乾震坎艮 阴卦坤巽离兑
阳干甲庚戊丙 阴干乙辛己丁
除纳甲外,京房还将十二支纳入八宫卦中。广义的纳甲也包含纳支。纳支遵循的原则同纳甲一样,仍是阳卦纳阳支,阴卦纳阴支。二期内在机制,卢央认为,乃是历法及生律法纳入。具体为:从历法来看,冬至所在之月或建子之月为一年之始,二十二律以黄钟为首,黄钟又自冬至始,所以黄钟当乾之初九,纳支为子。此起点确立之后,京房又根据音律之三分损益法,按十二支来说,即隔八生律法,纳其它各支。隔八生律法即:律起于黄钟子位当乾初九爻,再从子位起算,历子丑寅卯辰巳午未八位,这是林钟未位,当坤初六爻,于时为六月。再从未位起算,未申酉戌亥子丑寅,这时律为泰簇寅位,当乾九二爻,时为正月。如此隔八相生,得出全部十二律及其支位所对应的爻位。这样,乾从初九到上九分别纳子寅辰午申戌六支;而坤卦是阴卦,据“天道左旋,地道右旋”之则,应右旋与六阳律相反方向运转,最后得出坤卦从初爻至上爻分别纳未巳卯丑亥酉六支。
其余六卦各爻配支的法则,按律历之相配,“十一月和五月为子午,阳支配阳卦各爻,故配长男震,……与乾卦同。十二月和六月为丑未,阴支配阴卦,故长女巽卦当之。……接着正月和七月当寅和申,又纳于阳卦,则以中男坎卦配之。……再接着是二月和八月为卯和酉,则以中女离卦配之。……然后是三月和九月,当辰和戌,以少男艮卦配之。……最后是四月和十月,为巳和亥,以少女兑卦配之。”
《汉书-艺文志》载:“京房好钟律,知音声,……房本姓李,推律自定为京氏”,由此可证,京房确有可能根据历法及生律法将十二支纳入卦体中,故卢央之说应该可信。
汉代以前,人们已将音乐看作阴阳和合的产物。如《乐记》云:“地气上升,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地气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焕之以日月,而百化与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这就把“乐”作为天地阴阳二气相摩相荡的产物,将阴阳节奏视为阴阳升降的表征。《管子-地员》与《吕氏春秋》皆对音律之“三分损益法”或“隔八生律法”进行过描述。如果卢央之京房依历法与生律法纳支之说成立,那么,纳甲说的背后乃是一幅阴阳对待、流行图。(《周易研究》张文智)
京房易学的象数模式与义理内涵(转帖)
汉代易学以象数派为主流。人们能常认为,象数派排斥义理,义理派扫落象数,这两派各持一端,势如水火。这是一种很大的误解。实际上,在各派易学中,象数模式与义理内涵作为形式与内容是统一而不可分地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讲义理,不能说离象数形式,讲象数,目的在于阐发义理内容,这是易学区别于其他各种哲学的基本特征。如果完全扫落象数专讲义理,这就抹杀了易学的基本特征,等于是取消了易学。反之,如果完全排斥义理专门从事象数的形式推演,这就把易学变成一个失去灵魂的僵死的躯壳,也不成其为易学。
因此,义理派的特征不在于扫落象数,象数派的特征也不在于排斥义理,这两派的分野,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象数派把形式置于首位,以为义理尽在于象数之中,义理派则置内容于首位,把象数看作是表现义理的一种工具,只要通过象数掌握了义理,可以“得意而忘象”。至于易学的历史发展为什么会形成这两大派,此消彼长,互相攻驳,则是由于在各个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时代需要,不同的时代思潮,易学不能不受时代需要与时代思潮的整体影响,服从中国哲学思想总的发展线索而不断地改变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