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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清“乱弹琴”爻之作用关系《易经》乃五经之首,易学诸书无不

宫势力范围内的爻各自作用完了以后,应爻才把能量传递给世爻,世爻最后把卦里运动后的能量传递给卦宫。

传统六爻在处理爻之作用关系上随心所欲、毫无头绪,一方面在理论上按照上下尊卑的思想论述初爻为臣,六爻为君等级关系,不能随便越级作用是它最根本的理论框框,另外一方面,在实践中随心所欲地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例如在上卦《火地晋》中,六爻巳火可以越过许多障碍去作用三爻之伏爻辰土,如此“乱弹琴”的作用关系既与自己的理论相冲突,又使研易者无所适从,只要有点辨证思维的研易者都会为此感叹学易难,难于上青天!

不少研究传统六爻者也看到此方面的缺陷,试图通过各种途径完善六爻预测学,但是终究缺乏理论支撑,渐渐连自己发明的技术都搞得懵懵懂懂。例如海南某人试图用所谓的三个层次理论完善之,甚至别人在他的基础上又发现了四个层次甚至五个层次理论,笔者在这里给读者提个醒,不管那个名人发现了十个、一百个层次理论,如果他的理论没有易理支撑,所有层次理论都应该付之火海,没有正确的理论,技术上就会漏洞百出,现在发现了五个层次理论,将来为了修补漏洞必然会有八个、十个甚至上百个层次理论。

本书卦宫平衡预测法,充分挖掘易理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辨证的思维完善处理爻之作用关系,使研易者能从纷乱繁杂的关系中理清头绪,研易再也不是难事。

三爻与四爻是上下卦宫交接处,正如两国边境处,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随便作用。总的原则是:应爻宫的爻在强的情况下,可以跨宫向前作用。

(1)三四爻为同性或六合关系,应爻宫的爻在一次强时可以跨宫向前作用。例如上卦《火地晋》,三爻卯木与四爻酉同为阴性爻,三爻卯木得日支并临强,不管四爻酉金强还是弱,卯木就可以跨宫向前作用于酉金。

三爻卯木即使强,假如卯木动化变爻克泄耗,不管变出的爻是强还是弱,卯木能量受到变爻牵制的情况下,即使卯木三次强、四次强都不可以跨宫作用酉金。

同理伏爻三四爻之间也是按照上述规则确定跨宫作用。

关于爻的强弱理论和技法在本书后面章节中有详细论述。

(2)三四爻为异性关系,应爻宫的爻在两次强时,可以跨宫向前作用。例如下卦《天风姤》:

丁亥年 壬寅月 甲午日 庚午时 (旬空:辰巳)

乾宫(伏爻) 乾宫:天风姤 巽宫:天雷无妄

父母戌土 1

兄弟申金 1

官鬼午火 1 应

父母辰土 兄弟酉金 口→ 父母辰土

妻财寅木 子孙亥水 口→ 妻财寅木

子孙子水 父母丑土 x→ 世 子孙子水

四爻午火得日支、时支并临为两次强以上,此时无需关注三爻酉金是强还是弱,午火可以跨宫向前作用酉金。

四爻午火即使强,假如午火动变克泄耗,午火能量受到变爻牵制的情况下,即使多次强都不能跨宫向前作用于酉金。

同理伏爻三四爻为异性情况下,也是根据上述规则确定跨宫作用。

上述爻之作用规则都是根据易理而来,总的原则:爻之间的作用关系遵循“间不作用”规则。事物在普遍规律下也有它的特殊规律,起卦四值为时间,卦爻为空间,先有时间,后有空间,这是事物存在的必然规律。时间为君,空间为臣,如果起卦四值之间发生了相邻作用关系,此时“间不作用”变成“间也作用”。比如封建王朝等级关系中,一般平民与皇帝之间不会随便发生关系,假如皇帝想召见某平民,平民与皇帝之间就发生了直接作用。

例如下卦《风地观》,二伏爻寅木与四伏爻午火间隔了几个爻,互相之间本不可作用,但起卦四值里日支寅木与时支午火之间发生了直接关系,“诏书”已下,那么卦中寅木与午火再大距离也得相见。

同理,如果起卦四值中卯木与未土有紧邻关系,卯木与未土在卦里间隔了几个爻也能作用,“间也作用”以起卦四值紧邻为前提条件,与传统六爻胡乱作用有本质区别。

丁亥年 壬子月 壬寅日 丙午时 (旬空:辰巳)梅州一老板求测饭店转让。

乾宫(伏爻) 乾宫:风地观

父母戌土 妻财卯木 1

兄弟申金 官鬼巳火 1

官鬼午火 父母未土 2 世

父母辰土 妻财卯木 2

妻财寅木 官鬼巳火 2

子孙子水 父母未土 2 应

笔者断在子年寅月可转让成功。

此老板对此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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