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猪肉羊肉还行,偷了熊掌什么的就麻烦了,被人识破以后还得了吗?肯定会被人家追究。”
凡宝也觉得这只碗甚是奇葩,要是搁自己上一世,那倒是个好东西,想吃什么了端着这只碗到街上去转一圈,那还不满载而归了。
几人索性叫林万明离远一点,让他看看如果他的碗装满了这边锅里的肉会不会少一点。
事实就是锅里的肉块少了,大家都笑不可抑:“天下竟然有这样的贼碗,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奇葩的东西。”
林万明身边有仿生人,每天都会给他准备食物,倒也不必这么无聊,去想着吃别人的东西。
“你是啥时候发现它有这能力的?”凡宝忍不住笑着问。
林万明笑嘻嘻:“我们也到了一片没东西吃的地方,你说的那处沙漠我也走过,我看到有人在烤狼肉,当时就很馋了很想吃。
我的这只贼碗那时因为没有储物袋可以摆放,扔了我又舍不得,就一直拿在手上了。
我拿着碗心里想,要是我也能吃上狼肉就好了,实际林明并没有怎么让我挨饿,就是我们之前吃的是狐狸肉,给我的感觉不太好。
狼肉要比狐狸肉好吃一些,厚补肠胃的,在沙海里也耐冷,当时的确是馋了一下,然后整个碗就装满了。
后来出了沙漠以后我又试验了几次,的确就是这么回事。
还有如果看到周围有水,我想着水能到碗里来,它就会装上满满的一碗,说实话还是挺有意思的。”
凡宝有点小小的羡慕了,觉得这东西特别实用,看见哪家酒楼的饭菜好,根本就不用出钱,就能吃到最好吃的菜。
要是做乞丐的能有这样一个碗,还不得天天在破庙里睡大觉,还乞讨干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