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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还是个日记本的时候

买的皮筋和蝴蝶结发卡,看着天花板陷入对自我存在的怀疑。我是谁来着?日记本还是汤姆·里德尔?

做了16年的人,50年的日记本,我感觉自己更像后者。

时间久了那些权宜之计就会变成真的。中世纪的时候,巫师为了活命把自己藏起来,现在他们还以为自己生下来就得躲在麻瓜世界,夹着尾巴做人,就像老鼠天生就得在厨房死角和下水道里挣扎求存一样。

我是伏地魔,黑魔王伏地魔,史上最伟大的巫师,不是他十六岁夏天写的愤世嫉俗的日记。

我得赶紧想办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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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瞪着天花板,就像躺在巨人的房间。

一开始我不敢主动和她说话,怕吓着她。所以又过了几天,这个笨女孩才发现我好像和他父母从旧书店里淘回来的二手课本长得不一样。

女孩在书桌前坐了下来,哦,看看她的蠢脸,我不用问就知道她是个格兰芬多。瞧瞧,碰见个来路不明的笔记本,第一反应不是先查看有没有诅咒,而是把它翻开,朝上头写字。

孩子,你活在魔法世界,你的扫帚会上天,你的笔记本也许会吃了你。

格兰芬多不会想这些,她拿起前两天新买的羽毛笔,想在我身上试试好不好写。

我不是黑魔王,也不是日记本,我是她的草稿纸。

冷静,这是个已经活不了多久的可怜孩子,你得原谅她。

女孩可爱地歪着脑袋想了想,在我身上写下工整的11个字母。

harry potter.

我以为我母亲的起名品味够糟糕了。

“你好,哈利,我是汤姆·里德尔。你找到了我的日记?”

我吸收了墨水,让这句话呈现在纸面上。我的字迹没有退步吧?一上来就叫她的名字很唐突吗?不会把她吓跑吧?

看见没,那些字斟句酌给你写情书的可能是爱你,也有可能想要了你的命。

女孩震惊地瞪大了眼睛,面对一件会说话的来路不明的魔法笔记本,正确的处置方法是赶紧把它合上,有多远扔多远,最好再点把火把它烧了。但我天真的哈利小姐充满好奇心地,决定看看她神奇的日记本还会对她说什么。

“你好,汤姆,这太神奇了,”她亲切地叫我的名字,“不过对不起,我不是哈利,我叫金妮。”

我楞了楞,然后突然想起阿布拉克萨斯也喜欢边听课边往他的课本上写名字。我的名字。

这是个奇怪的现象,人们喜欢往纸上写不是他们自己的名字,五十年前和五十年后都如此。

我只写过我的名字,作业和卷子上写汤姆·里德尔,其他地方写伏地魔。

然后盯着它看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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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五十年来迈出的一大步!

我回到霍格沃茨了!…哇呼!

这是个好的开始,下面我只要想想怎么把这个女孩弄死就行了,这件事可以慢慢来…

啊,自由的感觉真好。我再也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了。我不用自己和自己下五子棋,玩黑魔法咒语接龙,把翻译成七种语言的16岁男孩的种族主义宣言再翻译回来。

让我想想,出去以后该做点什么好呢?先绕着魁地奇球场飞个几圈爽一爽?emmmm…

该死的我肯定是被憋坏了。以及另外几个我绝对会因此杀了我的。

啧,邓布利多这个老不死的,竟然还在当校长?难不成他也有魂器?

他会坏了我的好事的…我得想个办法把他弄走。

晚上金妮回到了房间,第一件事就是把我打开放在她膝盖上,开始抱怨她的朋友和家庭作业。

我耐着性子,听她第46次提起哈利·波特永远都不会看上她。

有时候我有种冲动,我想告诉她你活不了多久了,最多再有一个月,你的生命力就会被我吸干了。如果她知道自己没多久可活,她就会把诸如发型丶体重和恋爱的烦恼忘到九霄云外,她会知道自己真正在乎的不过是每天呼吸的那几口空气。

我兴奋地等待着,准备看她最后时刻那惊恐的表情。

她会哭着喊我的名字,汤姆,求求你,而不是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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