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营区这两天又在抓奸细,感情闹了半天,“奸细”就是自己啊!
半小时后,朱厌开着猛士战车杀到江北海滩。
“首长,您可算是来了,这杆枪我不能要。”路盛将魔改88式狙击步枪还给朱厌。
朱厌问道:“你不喜欢它是因为它火力不够吗?”
路盛摇了摇头,这把狙击步枪威力惊人,与其说它是狙击步枪,更不如说它是带瞄准镜的大炮。
“那是它精度不高?让你瞄不准?”朱厌又问道。
路盛依旧摇头,魔改88式狙击步枪虽说精度和高精狙击枪有所差距,但它惊人的火力足以掩盖一切。
精度范围1米,有效杀伤范围8米。
基本上被它锁定,骨灰都能给你扬咯。
“还是它不够轻便?后坐力太大?”朱厌问道。
“枪重3公斤,比原本的88式狙击步枪更轻巧,后坐力基本没有。”路盛回话道。
“那就是你不喜欢它。”朱厌思忖道。
路盛急促道:“喜欢,当然喜欢,但我……配不上它……我师父,也就是老班长更适合它。”
朱厌轻笑道:“那杆枪送你的,你爱给谁给谁,反正别还给我就行。”
路盛不知所措:“首长,我实在是……”
“别废话,不是说好了来试枪吗?冲着海面开一枪试试。”朱厌催促道。
路盛硬着头皮端起魔改狙击步枪,他喜欢这把枪,但总觉得德不配位。
自己就一大头兵,何德何能让江北营区最年轻的首长赠枪?
“还愣着干嘛?开一枪试试吧!”朱厌说道。
路盛回过神儿来道:“是。”
他端起魔改狙击步枪,瞄准海面不远处跃起的利刃飞鱼。
轰——
枪管轰鸣,枪膛喷射出足足半米长的火焰。
腾空跃起的利刃飞鱼瞬间被轰成一团血雾,海面炸起十数米高的浪花,震耳欲聋的枪炮声回荡在整片海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