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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中平元年(184年)12月(1)

,这里原本就是雒阳方设立的一个点,后来雒阳方撤出后便留下了这个大宿舍。

齐润披衣起夜,推开门来到院子里,正看到叶芸独自坐在院子里的大条石上,她听到门响,回头看是齐润,站起身来柔柔的问道:“当家的?你怎么醒了?”

“哦,我要小解,芸姐你怎么还没睡?”齐润回身掩上了门,回头再看叶芸时,他人整个呆住了,只见月光下,叶芸静静地站着,她的轮廓在柔和的月辉中显得格外优雅。她散开的长发在夜风中轻轻飘扬,仿佛披上了一层薄纱。她身上还穿着白天的那套衣服,晴蓝色交领襦裙,外罩杏红色兔毛翻领对襟袄,领口处的白色兔毛衬着她雪白的鹅颈在月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白皙,如同细腻的瓷器。她的裙角随着微风轻轻摆动,宛如一支独自绽放的郁金香,如水的银色月光下,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星辰般的光芒,漆黑的眸子深邃而忧伤,在这万籁俱静的星夜中,她立在那里宛如月中的嫦娥般有一种超凡脱俗的宁静之美。

“芸姐,你可真美。”齐痴看了一会,不由自主的赞叹道。

“憨子。”叶芸听了后莞尔一笑,羞涩的抬手拢了拢耳边的碎发,齐润这才注意到她另一只手里还拿着一支匕首,那匕首的柄他认得,正是宋厦给他的那把。齐润一恍神,脱口念起了四方寨兄弟们最后唱的那首歌谣:

“馆陶山上好儿郎,纯着红罗锦背裆。

长戟侵天半,轮刀耀日光。

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

忽闻官军至,提刀向前荡。

譬如苦役死,斩头何所伤。”

这歌谣齐润只听了一遍就记住了,因为齐润忽然发现这就是隋末知世郎王薄首倡起义时流传的歌谣,两首歌谣相似度如此之高,只有几个词的变动,想来原出处就在这里或更早的时代,这首反抗强权的歌谣在人民的口中悠悠传唱了不知多少代,竟在四百多年后再次高亢的响起埋葬了又一个暴虐不仁的王朝。

叶芸听到齐润唱起这歌谣,眼睛忽闪一亮:“当家的,你怎么知道这歌儿。”

齐润指了指叶芸手里的匕首,回道:“听宋大哥和四方寨的兄弟们唱过。”齐润一边说着一边走到了叶芸面前动容的说道,“他们是唱着这首歌儿和官军死战为我们断后的。”

叶芸点了点头,把手上的匕首递给了齐润:“这是宋厦给你的,你自己留好吧。”

齐润接过刀,赫然发现刀居然有鞘了,宋厦给他这刀的时候可没给他刀鞘,而且齐润看得出,这刀鞘和刀严丝合缝,分明就是原配的。

“这刀鞘?”齐润惊奇的问道。

“这原本就是我的刀。”叶芸笑了笑,坐回了条石上:“想听吗?”

“想。”齐润连忙坐在她旁边,叶芸也开始娓娓道来:

“我之前说过的,我们家祖辈都在那馆陶山上当山匪,我跟他从小一起长大,可算是青梅竹马,两家老人看我们感情好,就想让我们定亲,于是让他按山里的规矩,给我送刀,可我当年是个倔种,心想凭什么是男子送刀给女子,女子的刀子上就没有神灵寄宿了么?一点也不公平,我就抢在他之前,先把自己的刀子给了他,可他却觉得没面子死活也不肯接受,我一气之下,就把刀插在他的门楣上了,而且躲着不见他,叫他没法送刀,所以这刀鞘就留我这了。”

叶芸凄然一笑:“这刀虽然没送成,但我们的亲事还是定了,可谁想到成亲前几日,他带队去打屯子,结果失了手,把命丢了,临了就把我那刀给了宋傻子叫他带回来。”叶芸说着说着,声音带出了些许哭腔:“我当时真的很后悔……没能见他最后一面。”

“后来那周胖子欺负我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可你一矢就把那贼子射杀了,你不但救了我,还救了那些无辜的孩子,当你把贴身刀子给我的时候,我就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这个男人我跟定了,哪怕做妾做婢,我也不会放手的。”叶芸说着站了起来,她仰头看着月亮,一行清泪闪烁着月光缓缓滑下她的脸庞,

齐润上前一把捉住叶芸的手,在她的惊呼中把她拉进了自己的怀里紧紧的抱着:“芸姐,我向宋大哥立过誓的,绝对不会让你受委屈。”

叶芸的脸涨红着,仰头看着齐润的眼,娇嫩的嘴唇微张着,激动地有些颤抖,与张芙蓉的娇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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