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表,每一处都与这里相得益彰。
我迟疑着将手放上去,明亮的光线下,一瞬间便看到了差距。
因为收拾包厢总是不可避免地要接触洗涤剂,加上天冷,我的手上满是毛刺和蜕皮,是一只……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手。
沈鹜年轻轻一扯,我不由自主便跨进轿厢。
古铜色的电梯内,对着门的一整面厢体犹如镜子般清晰映照出我与沈鹜年此刻的模样。
他衣冠楚楚,气质出众。反观我,脸上的青紫就不说了,穿得是三四年前杜敬川淘汰下来不要的羽绒服,里头的羽绒完全憋下去,保暖效果也不好,脚上鞋子是街边买的五十块一双的小白鞋,好些年穿下来,早就已经成了小黄鞋,站在沈鹜年身旁,是做朋友都觉得不配的程度。
遥想不久前,我还分析过白祁轩为什么和沈鹜年做朋友会觉得累。
一路顺风顺水地长大,身为“别人家的孩子”,从来都是自信骄傲,被人崇拜,被人夸赞的那一个,突然有一天遇到了真正的天骄,什么都压他几头,怎么会甘心就这样被人比下去?白祁轩累是因为一直不停地想要追赶,甚至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