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染从背包里拿出两个丝绒盒子,每个盒子里面,各放着两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
每一颗,都是千金难求的无价之宝。
“靳煜、爷爷,这四颗夜明珠送你们。”
一人两颗。
“感谢爷爷对我的信任和照顾,也感谢你靳煜,奥莱曼现在对我的确很重要。”
她不能跟他说明理由,但感激的心意,是真诚的。
郑老没和自己的孙女客气,拿着夜明珠爱不释手。
反正,他以后所有的财产都要留给这个孙女,夜明珠先放在他这,让他把玩一段时间,也不错。
盛靳煜原本想拒绝,被林墨染拦住。
“你要是不收,我也没办法心安理得的收下奥莱曼。”
那可是一家上市的集团公司啊!
无奈,盛靳煜只好妥协。
他三十岁的年纪,不是没有交往过女朋友。
以往,都是他给女人挥金如土,送各种名贵的礼物甚至房子车子。
对于跟了自己的女人,他不会亏待。
生平还是第一次,有女人送他这么昂贵的礼物。
昂贵到他即便散尽家财,也买不到的地步。
“那我就不客气了。”
盛靳煜看着林墨染的目光,放着灼灼的暗芒。
郑老看在眼里,心里乐开了花。
以前,只觉得他俩站在一起,金童玉女似的很般配。
如今,林墨染是他的孙女了,想到自己百年之后,有这样一个人品、能力都过关的男人照顾他的孙女,他就是死,也瞑目了。
盛靳煜的效率很快,立刻打电话吩咐楚言,给林墨染安排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整个奥莱曼,九州集团占股60.2%,可以说是大权在握。
他一点不留,全都转给林墨染。
但林墨染坚持给他留下10%。
以后她给奥莱曼每赚的一分钱,都有盛靳煜一部分。
这样,自己也算不欠他什么。
而她手里,还有50.2%,依旧大权在握。
两个人的交易,除了郑老之外,没人知道。
在外人眼里,自然就是盛靳煜冲冠一怒为红颜,收购奥莱曼,就为了讨好一个女人。
方怡得到消息后,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
不可能!
这不可能!
这个林墨染,到底有什么魔力?
她是给盛靳煜下了将头吗?
之前,盛靳煜也交往过不少女人,环肥燕瘦,各种绝色,可没有一人能让他干出这么愚蠢的事情。
最近的一个前任,是国际知名模特。
来集团找盛靳煜的时候,她骗她会议室没人,怂恿她给盛靳煜一个惊喜。
果然,那蠢女人抱着礼物毫不犹豫的闯进了正在开会的会议室。
会议被中断,盛靳煜大怒,直接宣布分手。
那个时候,她又骄傲、又得意。
她喜欢的男人,是个以事业为重的男人,不会将个人的小情小爱凌驾于工作之上。
她最爱的,也正是他这一点。
她崇拜他,迷恋他,爱他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样子。
她的男人,就应该站在世界的最顶端,骄傲的俯瞰苍生。
所以,这么多年,自己兢兢业业的陪在他身边,将整个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之中,全力的支持他,这才有了九州集团如今的规模。
现在,他居然为了林墨染,一个认识不到几天的黄毛丫头,将市值百亿的上市公司拱手送出去?
这和古代的昏君,有什么区别?
“林墨染——”方怡咬牙切齿。
下唇被她咬出了血,她也丝毫未觉。
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方怡翻出手机,打给楚言。
电话接通,她几乎是喊出来的。
“你怎么不阻止他?他疯了,你也疯了?”
对于盛靳煜的决定,楚言也有些震惊,甚至不理解。
但他又能怎么样?
集团上下都说他和方怡是盛靳煜的左膀右臂,但实际上只有他心里清楚。
他和方怡不一样。
方怡好歹还有集团股份,有说话的权利,而他,只是个打工的。
老板高薪雇佣他,他忠心耿耿的为老板办事。
他拿什么去质疑,去阻止?
“再这么下去,早晚有一天,他会把整个九州集团都送给那个林墨染的,她就是妲己,是褒姒,是个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