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文章,具体举例子说:“就期待婚礼啦,担心婚礼啦,还有,哎呀反正就是新娘婚前紧张嘛!”
林依然想了想,回答:“还好诶。”
她表情毫无波动,眼睛甚至还在看着没写完的报告。
莫愁彻底服气了。
也许做人不应该把话说得太满。
结婚前夜,因为据说新郎新娘婚前住一起不吉利,而且这样第二天接亲仪式不太好办,于是林依然住回了林家,自己的卧室。
夜色渐深,林依然突然发现自己正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
原来,自己还是紧张的。
只不过,她也想不清楚自己到底在紧张什么。
林依然想来想去,从床尾拿过手机,打电话给典恪。
正在通话中?
林依然挂断了电话,紧接着手机就响了起来,来电显示上显示着阿恪的名字。
“媳妇儿,你刚才是不是在打电话给我?”
接通电话,阿恪带着笑意的声音就传达了过来,林依然忍不住勾起了嘴角,“是啊,你是不是也在打电话给我?”
“是啊。”典恪承认道,“媳妇儿,我有点紧张。”
林依然也说:“阿恪,我也觉得紧张。不过,我想不通到底是为什么在紧张。”
典恪回应道:“巧了,媳妇儿,我也不知道怎么突然就紧张了。”
这样的默契让他俩忍不住傻傻地对着手机笑起来。
“阿恪”,林依然脱口而出,“我想见你。”
话一出口,她自己都楞了一秒,但很快,她就意识到,她真的很想见典恪,不吉利也好,明明只是分开一天也好,她想见他。
手机那头传来典恪温柔的声音:“媳妇儿,等我电话,我现在立刻过来。今晚,咱们私奔。”
半小时后,林依然轻手轻脚地溜过客厅,打开院门。
她的新郎站在院门外,昏黄的路灯照在他脸上,让他的温柔脸庞看上去越发的柔和。
林依然扑进了典恪怀里。
两个人关了院门,走到巷口上了车。
以为家里进贼了的林正义轻哼一声,放下手里的晾衣杆,背着手回房睡觉。
他们在夜色中的繁华都市中开车乱晃,这是一场没有目的地的私奔,当典恪在路边停下车子时,他们开了车窗才发现,原来到了已经倒闭了的老新华书店对街。
“原来是这里,我以前常来买漫画”“高中时候周末常来看参考书”
两个人同时感叹道。
然后对视着笑起来,林依然想起自己以前遗憾过的事,靠在典恪肩上,满怀希望地说:“也许我们以前还在这里见过呢。”
“我不管,就当做见过了,媳妇儿,咱们真有缘分”,典恪握着她的手,耍宝道。
林依然又笑了起来,两个人互相依偎着,感受到对方温暖的体温,光是这体温就足够赶走所有的紧张和不安,他们静下心来,慢慢的,似乎都能感受到与对方同步了心跳。
“林依然小姐”,典恪低头在她耳边问,“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擡起头,看进他的眼睛,她的浅笑如同梨花飘下冰池,美好得叫人移不开眼。
林依然回答他:“我愿意。”
她故意也问:“典恪先生,你愿意嫁给我吗?”
“当然愿意。”典恪将她紧拥进怀里,笑着说:“那么,马路丶路灯和看不见星星的夜空作证,你是我的了。”
这是专属于他们的小小仪式,只有他们两个人,你属于我,我属于你,就这么简单的事,明天的盛大婚礼都显得无关紧要起来。
等典恪将林依然送回林家,已是过了零点,即使是不夜城,至少居民区已经是万籁俱静。
“明天见,我的新娘”,典恪亲了亲林依然的额头。
林依然亲吻他下巴上的胡茬:“明天见,老公。”
典恪几乎是飘着走出巷子的。
一月二十四日,早上,典恪带着好兄弟们来接新娘,男神扎堆,惹得狗仔们跟疯了一样跟着,幸亏典恪早有预料,出动了洪荒娱乐的保全小组,直接把狗仔们挡在了居民区外。
莫愁红包收得手软,等典恪找着了她藏起来的高跟鞋,这让开了门,典恪一把抱起穿着鱼尾婚纱的漂亮媳妇儿就走,然后被岳父一夫当关,挡在了客厅。
柳云带着龙卷风组合的五个一起起哄,大喊“岳父威武!不要轻易放过他!”,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