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难与共,两个陌生人在经历一个危难之后,觉得对方是能够对我舍命相救,共度生死而不抛弃我的人,这样的人值得信赖,对姑娘来说更是值得托付终身的,所以古时候才有英雄救美,以身相许的传统。
而常乐恰恰是这样坚守传统风格的女子。
虽然山高路远,但二人男女搭配,一路上欢声笑语不断,尽管夜黑风高,山高林密,却神鬼辟易,猛兽蛰伏,唯一缺心眼的是一只猫头鹰,突然从黑漆漆的枝头飞落下来。
这东西也是猛禽,而且这只体型格外的巨大,翅膀展开竟有四五米长,爪子锐利如钩,特别是在晚上,拥有夜视能力的它几乎无敌。
不过,它还是被姚恒像拍蚊子似得,一巴掌就拍在了地上,羽毛满天飞。
就在姚恒准备踩死它的时候,常乐连忙道:“别别别……它不对劲!”
“嗯?”姚恒好奇的停住动作,并点燃了火把。
只是一巴掌就已经把猫头鹰拍的奄奄一息了,它像是卡通人物似得,圆滚滚的眼球在一圈一圈的打转,完美诠释了什么叫‘蒙圈’。
常乐蹲下身直接扒开它头上的羽毛,露出了大耳洞,通过耳洞直接能看到它转动的眼球,而在它的大眼球上,竟然坠着一块晶石。
“它并不是被你打晕了,而是因为这颗结石,才让它眼球转个不停的,它应该也不是要攻击我们,而是想寻求我们的帮助,而且这结石可是宝贝。”常乐说道,而且这猫头鹰果然很安静,任凭她扒着羽毛,一动不动,像是等着治疗的患者。
“你怎么知道的?”姚恒更好奇了。
“以前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常乐仰着脸看着他,有点小骄傲的说:“我还没和你说过吧,我是一名生物学专家,主修动物生理学,遗传学和细胞学,以及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这……这有意思吗?”姚恒实在是无法理解,在他的思维里,动物,要么是食物,要么是宠物,没有其他研究的必要。
但常乐却说:“物种的多样性嘛,研究动物是主流科学,而且还是当年我爷爷一定要求我学的,不过我爷爷更主要的目的是,让我寻找魔兽,妖兽,灵兽一类的生物。”
“啊?”姚恒更吃惊了。
“姚大哥你应该知道吧,那样超乎寻常的生物是存在的吧?”常乐反问道。
姚恒点点头:“是真实存在的,很多都有非凡的能力,而且生活的区域也是人类难以踏足的,另外还有一些被强大的人类宗族门派豢养着,最关键的是,都不好吃。”
这次轮到常乐吃惊了,这些妖兽,灵兽是用好不好吃来定义的吗?
姚恒摆摆手,道:“这都不重要,你研究什么妖兽干什么?”
“我也不想,是我爷爷从小就往这方面培养我的,小时候就养了很多宠物,让我与动物建立联系。”常乐说道:“后来爷爷更是为我制定了研究路线,就是寻找与人类血脉想接近的物种,尤其是灵兽,最好是能打破种族隔离,直接进行输血,甚至器官,肢体移植而不排斥的。”
“什么意思,你爷爷想变成半兽人,还是合成兽人啊?”姚恒笑着问,可话刚说完他就愣住了。
他想起了之前那女魔说的话,常乐的爷爷因为得到了她的血脉,从而变得强大能够逍遥人世间,而其实她的目的是希望血脉延续后,诞生出能够让她夺舍的躯体,这也算是一种‘配型’吧。
后来常乐就诞生了,但他爷爷为了保护孙女,摆脱女魔的控制,所以才想着改变血脉特征,挽救孙女的命运吧?
可这只是原因之一,因为常乐的回答是肯定的:“是的,我爷爷就是想融合动物的血脉,改变自己的基因,追求强大的力量和悠长的生命。”
“啊?”姚恒挑起眉毛,实在无法理解。
常乐却掰着手指说:“大千世界,物种万千,每一种生物都有独特的天赋,人类的很多发明创造都来自于动物特性的启发,比如雷达就参考了蝙蝠的声波,人工冷光参考了萤火虫的发光原理,还有声呐,电子蛙眼,蜂窝轮胎等等。
而在特殊生命方面,比如格陵兰睡鲨的寿命可以高达四五百岁,壁虎蜥蜴可以断肢再生,蚯蚓可以一分为二,蝙蝠几乎免疫所有病毒,还有水熊虫,不仅长生不死,甚至金刚不坏。
这些特性都是人类梦寐以求的,随便能攻克任何一种用于人类身上,都是一次奇迹性的突破。
这不仅仅是我爷爷的追求,也是我的志向。”
“这要怎么研究呢?”姚恒问道。
常乐说:“研究起来可就太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