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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一出好戏

“杀啊!”李广一马当先,先是弓箭连珠疾射,杀伤十数贼寇,然后换上长枪,冲锋!

于此同时,城墙上守军弓弩齐射,床弩连发,泼天大雨一般的箭矢哗啦啦落在贼寇身上,溅起四射的血花。

唏律律!

蒋龙猛地拉紧缰绳,前冲的宝马紧急制动人立而起,两只硕大的蹄子高高扬起。

“不好,中计了!”

心转念间,蒋龙想明白了一件事情:已知已方有十万大军,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敌军不可能不知道,那么敌人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出城迎战,只能说明一件事情——敌军很强,而且是不把已方十万大军放在眼里的强。

还打吗?

打个屁哦!

“水龙寨所有兄弟,随我撤退!”蒋龙一声令下,调转马头就走。再无一丝迟疑和留恋。

乱军之中,潘源等人并没注意到水龙寨动向,他们看到敌军出城,脸上不由得露出狞笑,很勇地迎了上去。

血在流~

李广策马冲杀,像是杀入羊群的猛虎,长枪在他手下仿若有了生命,枪尖如同龙头,吻过一个接一个的脖子,留下一滩滩鲜血。

骑军一万,步军三万,弓手两万,这是李广带出城的军队,剩下的扔在要塞守卫,给予远程支援。

骑兵杀出一条血路来,将贼寇本就凌乱的阵型冲得七零八落,弓手混在步兵之中,步兵顶在前方,以刀盾进攻或者防守,弓兵跟在其身后,不断地射击,将战场上骑兵照顾不到的角落清理一遍。

不幸的贼寇幸运的遇上了齐康的军队,投降不杀。

齐康不需要军功,或者说不贪念军功,这些贼寇成分虽然不好,但是修桥铺路搞基建是不需要考虑成分的,是个健康的人就行,他心中还有一点善意,强迫镇民的事情他做不出来,花钱请人又太贵,况且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大多数人未必愿意做基建。

古代不比现代,没有各种器械助力,是真的容易死人。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遗骸。换个角度理解其实也成立。

战场上,李广杀疯了!

李广这段时间过得太压抑,自以为天之骄子的他在一个村里,注意是一个村,堂堂李广在区区一个村里连个村霸都当不上,这就算了,他连村霸手下头马都不是!

焦挺、诸葛瞻、十常侍,要是排个小河村十三太保,他李广都只能当老幺!

现在就好了,攻下任家镇,独掌一军,镇守回龙要塞。

李广心情舒畅之余,很想搞点大事情来报答主公的知遇之恩,他要让大伙知道他李广是真的有本事!

正不知道做什么的时候,南阳群寇来了。

正是,时来天地皆同力!

轰隆隆!

李广带领骑军衔尾追杀,杀的贼寇人头滚滚,回龙要塞前的诺达平原再无一个贼寇,不是死就是降,还有部分跟着贼首蒋龙逃进了山里。

“叮叮叮~”齐康下令鸣金收兵。

所谓穷寇莫追,不是说要放敌人一马,如果能以较低的代价彻底歼灭敌军,那还是彻底歼灭较好。

但是眼下敌人进了山里,群寇基本都是本地人,熟悉附近山林,而已方军队都是用募兵牌招募来的,算是外乡人,敌人已经具备地利。

敌军逃跑是为了活命,我军追杀是为了军功,活命的动力显然大于军功的诱惑,敌人勉强占据了人和。

天时算平手。

天时地利人和已是其二,再追就显得不值当。

哦对了,李广还是个迷路将军,人和再输一筹。

收兵这个决定太对了!

“主公!”李广回城,上身还好,下身甲裙血红,不知溅射了多少鲜血,但是他精神奕奕,双目明亮,跟之前那个背着弓箭沉默寡言的小跟班相比,当刮目相看。

“李广啊李广,干得漂亮!”

得到认同的李广咧着嘴笑,就连身上的血腥味都散发着愉悦的味道。

“主公,这些俘虏怎么处理?”

齐康本有安置,但是想到李广现在是一军之主了,便询问他的看法:“你怎么想?”

李广白牙在阳光下微微反光,说出的话却十分冰凉:“主公,依我看不如杀之,一来杀鸡儆猴,让其他土匪再也不敢窥视。二来这些人打家劫舍,身上罪孽深重,虽万死不能赎罪。最后嘛,敌军太少,兄弟们太多,我想让大家多点军功,这日子也有个盼头。”

说得好啊!

齐康承认,自已几乎被说服了。

要不是心中那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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