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
十一月,大雪。 清晨,天边刚露出一抹鱼肚白的时候,一支数十人的队伍就已经在城门外等候多时了。 最引人注目的,是这些人的穿着和举手投足间露出的彪悍气势,以及他们的打扮,大多是扎着幞头,身着深色衣袍,脚下穿着军靴,骑着战马。 这些人显然是军中武夫,而且是相当精锐的那种。 在他们中间,则是有一辆马车,外围被封的严严实实,看不到里面是谁。 为首者身材魁梧,面容硬朗,分明不是唐人的相貌,看向面前的长安城时,却面露思念之色。 旁边的小城门缓缓开启,一名校尉领着十几名身着甲胄的兵卒迎过来,大老远的就开始打招呼,显然与前者认识。 “听说李敬玄在河西摔了个狠的,真真是个废物,但黑齿兄却能率勇士夜袭敌营,至少给我们大唐军旅挣回了点颜面,让天子......天下人知道,不是大唐将士无能,是选出来的主帅窝囊。” “此话休要在此处提。” 回答他的那个魁梧大汉,名叫黑齿常之,是百济人,但他说话时却带着些许大唐西疆才有的口音。 他这次也正是在河西立了功劳,受朝廷加官,升了三品官,做事却依旧如以前一样谦逊谨慎。 校尉笑了笑,和黑齿常之又闲谈了几句其他的,才指着队伍里的那辆马车问道:“此车之中,莫非是河西珍宝乎?” “我一介匹夫,哪里有什么珍宝能带到长安来?” 黑齿常之领着校尉走过去,对着车轮轻轻踹了一脚,里头竟然发出了不小的动静,仔细听,里面好像还有呼吸声。 “车中难不成关了一头大虫?” “是有一头大虫在里面。” 黑齿常之忍不住笑起来,抬手按着车厢,漫不经心道:“里面的人是我部下,军职不过队正;当时我率军夜袭敌营,他那个队恰巧攻入了一处敌军极多的地方,也恰巧给我吸引了许多吐蕃人过去,我才能夜袭得手。” “那他......” “他队里的其他人全部战死,他一个人抢了一匹马,杀了出来。”黑齿常之说到这里,忍不住赞叹一声:“这混账回到我面前的时候,腰间还悬着三颗头颅,自称射杀了七人。” 校尉咦了一声,愕然道:“那这人是条汉子啊,关起来作甚?” “因为事后,李敬玄恨我出了风头,故意按住军中饷粮,不给我部下里面战死的人发抚恤钱,自然也没给这混账手下战死的那些人发。” 黑齿常之语气一冷: “这厮后来趁李敬玄外出射猎的时候,在林子里摸黑射了他一箭,正中肩头。” 校尉倒吸一口凉气。 虽说是为了军中同袍出头,但一个小小的队正居然敢去刺杀主帅,这也太不把朝廷规矩放在眼里了。 虽然隔着一道车厢,但校尉仿佛已经看到了一个疯戾狠辣的老卒。 军中有这样的同袍是好事,但上头却最不喜欢这种脱离掌控的刺头。 “那这匹夫是个祸害啊,你把他带到长安来干什么,想要引火烧身?” 校尉心里有些叹息,但正是因为他在天子脚下当兵卒,才越发知道规矩的重要性。 头顶那些贵人,也是最看重规矩的,你黑齿常之才升官,就敢巴巴的带着自己的手下到长安来求情,你算什么东西? 黑齿常之笑了,抬脚又踹了踹马车。 “这厮姓武。” “那又怎么了,耶耶还姓李......”校尉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顿时恍然。 他看向车厢,顿时面露羡慕。 “天后也姓武......难怪。” ...... “你要记住了,天后娘娘也姓武,她兴许愿意帮帮你这个所谓的‘远房亲戚’。” 黑齿常之正娴熟的往茶汤里加上各种佐料配料,同时头也不抬地提醒道。 坐在他面前的,是一个身着裘衣的青年人,略有些瘦削,看上去面容英武,但手上和脚上都有镣铐铁链束缚着。 看着黑齿常之端着一碗茶走过来,他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发出了沙哑的声音。 “兄长可否给我换一碗?” “你他娘的喝茶还这么多要求。” 黑齿常之和这个青年人显然不仅仅是对外所说的上下级关系,虽然是骂,但还是回头又舀了一碗清茶,看样子很清楚青年的喜好。 看着在自己面前忙碌的黑齿常之,青年人在心里叹息一声。 他名叫武安,上辈子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警察,半年前因为下水救了两个人,自己最后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