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我神主性命?”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跑了出来,看到庞斯文有点熟悉,但不认识。于是指着他“你谁啊,这么对我们神主不敬,我是不会原谅你的。”
“白欢欢呢,白欢欢呢?白欢欢你快出来。我愿意跟你契约,我可以给你打一辈子工,只求你救救素芳。”庞斯文的灵气早已为了维持安素芳的生命而散尽,此刻,他也只是个普通人。
野鸡瞅了瞅,闻了闻,终于化作人形指着庞斯文:“原来是你小子,当年差点吃了你爷爷。还好我跑得快,不然就被你炖汤了。”
庞斯文没认出来,野鸡问他:“你啥时啊,神主大人忙着呢,我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庞斯文听到白欢欢没空,眼神瞬间暗淡,看向安素芳,如果素芳死去的话,他也不愿意独活。
野鸡终于看向安素芳:“这是你那个人类妻子?才个把月没见,就这么老了?神主不让我们插手人间事。罢了,你也是熟人了,先进来吧。等会儿我再布置接待中心。”
庞斯文想进去,却被官方拦住,野鸡随手一挥把人勾进来:“进去吧,进了里面就是我们客栈的客人了,看你是熟人,允许你先赊账。”
庞斯文进去一霎那瞬间返老还童,与他二十多岁时一模一样。他第一时间给安素芳灌输灵气。
安素芳睁眼:“败类,别白费力气了。好好……”
安素芳猛地瞪大眼,差点又气过去,死死撑着不让自己晕:“你是不是藏了哪个小妖精了?连最后骗我一下你都懒得骗。”
庞斯文抓住她的手热泪盈眶:“你没死就好,没死就好。只是,我欠白欢欢的,怕是无力偿还了。”
这些年,储物戒里有用的东西早用没了。
他没钱支付客栈的费用。
欢欢?安素芳这才发现自己不是在病房,落地左顾右盼,看到现场,懵了:“不是说有欢欢?欢欢人呢?”
“我们一会儿去见她。”庞斯文决定了当白欢欢的奴仆,只要能让他和安素芳一起活着。如果安素芳死了,他也无所谓活不活了。
有记忆的人生太漫长,如果有轮回转世,将一切都忘记,还不如就此消散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