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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陆敏之陪着陆琰小公主睡了午觉,然后吃了下午茶,把小公主交给保姆照看,这才开车从普罗旺斯他们居住的小别墅到了城中的一家老酒馆。(.. )

对了,陆琰就是肖遥的女儿,因为她从小就认了陆敏之为父亲,所以干脆跟着陆敏之姓陆。

四年前,陆敏之带着肖遥和小公主跟着宋成去了美国,在美国住了一年才来了肖遥心心念念的普罗旺斯,这一待就待了三年。

陆敏之将在这里买房子剩下的钱大部分都投到了宋成的公司,每年都能得到不菲的分红。

生活稳定下来之后,陆敏之在一家网络公司里找了一份工作,做回了上辈子的本职,他还是挺开心的。

因为表现的不错,不到半年就从小职员升职到了技术部小主管,管理着十来个人,工资也长了一倍。

以前只要对着计算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升职了接触的人接触的就多了,最起码每星期的例会能见到公司的oss一面。

陆敏之的顶头上司也从一个中年胖男人变成了法国青年小帅哥。

公司里亚洲人很少,比陆敏之长得帅的就更少了,在西方人眼中东方人有一种十分吸引人的神秘美感,所以小帅哥就这么被陆敏之吸引了。

法国人都比较浪漫,小帅哥也不例外,尽管他是个同性恋!

小帅哥每天给陆敏之送玫瑰花,送巧克力,当着公司部门所有人的面毫无顾忌的向陆敏之求爱。

在别人眼中这些都挺浪漫的,但是陆敏之完全没有这种文艺细胞,他对玫瑰花无感,对巧克力无爱,当着许多人的面求爱的的行为在他眼中也相当傻逼。

那小夥子长得倒是挺好的,陆敏之就是受不了他总爱玩儿浪漫的性格,看起来虚浮不踏实,更重要的是外国佬真的不是他的菜。

陆敏之拒绝多次,小夥子依旧我行我素,完全把陆敏之的拒绝当成了害羞,因为他听说中国人都比较保守,喜欢欲拒还迎!

陆敏之不胜其扰,最后只好辞职不干了。

后来肖遥也出去工作了,陆敏之不放心把才不到两岁的陆琰交给外国保姆,索性也不出去工作了,就在家里当起了全职奶爸。

陆敏之在看孩子的间隙也会做一些兼职软件开发的工作,也能卖些钱,不过这点钱他并不看在眼里,也就是个人兴趣。

肖遥最近爱上了红酒牛肉,陆敏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她做一次,家里的红酒没有了,陆敏之这才出来买。

陆敏之刚来普罗旺斯的时候着实被这里大大小小的酒馆坑了不少钱,后来慢慢的,终于被他找到了一家价格物美价廉的小酒馆。

陆敏之熟稔的和中年店老板打了招呼,闲扯了几句,买了红酒,顺便从他们家买了一些葡萄酒和松露巧克力,陆琰小朋友爱吃松露巧克力,不过陆敏之不敢给她多吃,怕吃坏牙齿。

夏季的普罗旺斯十分炎热,现在离夏天好有些日子,天已经开始热起来了,傍晚的时候总算清凉许多。

普罗旺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缺少游客,陆敏之总是在这里看到许多外国人,虽然对他来说,除了黄种人,白人和黑人大部分都长得都差不多,但是他还是能听出他们的语言的不同的。

当然,在这里也能看到一些说着中国话的老乡,陆敏之每次听到乡音都感觉十分亲切,在这里除了肖遥,没人会跟他说中文,就连陆琰,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和他说话时总是中文中夹杂着英语或法语,甚至有时候还会混杂着当地的俚语。

陆敏之坐在外面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发呆,等着老板给他装好酒拿出来。

陆敏之总是爱发呆,他以前没有这个习惯,自送换肾之后他就添了这么个毛病。

以前听说器官移植的病人痊愈后有些人会染上器官提供者的一些习惯,据说一个美国心脏移植成功的女人痊愈后,突然间就爱喝啤酒了,她以前完全对啤酒没感,而将心脏捐献给她的那个人是个啤酒迷。

陆敏之想,说不定他身体里这颗肾的原主人就是个爱发呆的家夥。

陆敏之眼神没有焦距的看着一个穿着白体恤丶牛仔裤丶带着鸭舌帽丶背着照相机的东方女孩越来越近。

那女孩子十分大方的坐在了陆敏之对面,眼神中闪着兴奋地光芒:“请问你是陆敏之吧?”

“嗯?”陆敏之回过神来,有些迷茫的问,“什么?”

女孩看起来二十多岁,陆敏之看到她突然想起和逍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肖遥当时也是这种惊喜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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