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百快,你和娇娇明天去街上,各自买身衣服穿。整天穿的邋里邋遢,会影响我的心情。”
凭心而论。
无论是闵柔还是闵娇,穿的衣服虽然不好,却都浆洗的很干净。
而且姐妹俩也把自己,收拾的很利索,和邋里邋遢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崔毅之所以这样说,是让闵柔收下钱,去买新衣服穿。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闵柔是崔镇的御用小保姆了,如果穿着不上档次,那岂不是给他丢脸?
哼哼——
果然。
原本想婉拒的闵柔,听崔毅这样说后,马上就嗯了声,小心翼翼的拿起了那四百块钱。
吃饭!
崔毅和娇娇坐在沙发上。
闵柔则端着一个碗,坐在门后的马扎上,低着头小口小口的吃着饭。
这年头的农村里。
还有很多地方,残存着女人不能上桌吃饭的封建思想。
不过闵柔现在旁边吃饭,是怕崔毅在意。
崔毅当然也不在意——
不过,他倒是很喜欢闵柔坐在门后的马扎上,受气小媳妇那样地吃饭。
这种心狠(特指咬人。那晚用棍子,把赵剑的脸给打了个血肉模糊,却没有一点后怕),还固执矫情的女孩子,就是不能给她好脸色。
要不然她在满血后,万一哪天崔毅得罪了她,她半夜再拿剪刀把他咔嚓掉呢?
因此。
绝不能被她的娇弱、可怜的外表所蒙蔽,得彻底拿捏住她,她才不会出幺蛾子。
娇娇倒是没想那么多,只是不时看一眼叔叔,看一眼姐姐,闷头吃饭。
吃饱喝足。
崔毅点上一根烟,来到了院子里,来回的转圈散步,继续想着合适的带队人员。
“叔叔。”
闵柔怯生生的声音,打断了崔毅的思绪:“我倒好了水,给您洗脚吧?”
你给我洗脚?
我又不是地主老财家的傻儿子,还用你来服侍?
崔毅回头看着她,刚要说不用,她又说:“我看您眉头紧皱,肯定在绞尽脑汁的很累。我帮您泡泡脚,您也许就能减轻一些疲乏。我爸以前干活累了,我妈就给他洗脚。我爸就会浑身轻松,马上就有说有笑的了。”
这么神奇?
那好。
试试——
崔毅坐在了沙发上,看着屈膝蹲在面前的闵柔,捧起自己的左脚,慢慢放在盆子里时,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
问:“闵柔,如果我让你帮我管理一些生意,你有没有信心做好?”
崔毅在院子里转了老半天,把能想的人想了个遍,都没找到合适的人,来给他当经济代理人。
当然。
他完全可以给苏百川打个电话。
只要说清楚怎么回事,苏百川就会派遣能干的手下,巧妙创造一个和崔毅相识的机会,以后就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干。
他却不想这样做。
崔老说的很清楚,两年内不会在经济方面,给崔毅任何的支持。
即便苏百川巧妙安排人才来他身边,崔老并没有看透,那也是他在作弊!
本来。
崔毅重生就是最大的作弊,如果在这方面再作弊,那就太没意思了。
他就要“白手起家”,让老爷子看看他的能力!
可找谁来给他当经济代理人呢?
这个人不但得有一定的能力,关键是得对崔毅忠心耿耿。
“我的身边目前还真没有这种人。”
心里想着事的崔毅,在闵柔捧起他的左脚时,思绪被打断时,脑海中忽然有光闪过!
他想找的那个人——
看似远在天边,实则近在眼前。
闵柔可是大学生苗子,文化水平这方面放在乡下也算得上一流人才。
在忠心这方面,崔毅都决定把娇娇当女儿来抚养了,闵柔好意思背叛他?
至于能力,这玩意没谁生下来就拥有的,全都是后天培养的。
闵柔能在县一中成为尖子生,那就证明她的智商很高。
智商高的人,只要能脚踏实地的学东西,就有可能会成为业内的佼佼者。
于是。
崔毅马上就问出闵柔,有没有信心帮他管理生意上的事。
“帮您管理生意上的事?”
闵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