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力。
谁都想看一眼,谁都想抄一顿。
罗萨:“老板真的很关注国王大人呢。”
安斯忘记了美术馆来来往往的游客,好似被画吸了过去,喃喃:“多弗朗明哥这个名字念起来就很好听。”
罗萨:“有吗?do是敬称,flamingo是火烈鸟,他名字的意思就是尊敬的火烈鸟,相当于你叫尊敬的小熊,有什么特别的吗?”
安斯:“你不懂。”
罗萨打趣:“老板,你该不会……喜欢上国王大人了吧?”
安斯立马否认:“呸!我才不喜欢老的!”
“那老板为什么盯着国王大人这么久?”
安斯辩解:“什么盯着!我是来研究艺术的!你也知道,我不喜欢老男人,我一直把国王大人当国家领袖看待,对他真的没有什么奇怪的幻想。但有一说一啊,国王大人身材确实好,也不是说馋他身子吧,毕竟我也不喜欢老男人,但是怎么说呢,国王大人真的挺色的,看到他照片的时候总觉得心痒痒——我真的不喜欢老的啊,但我是服装设计师嘛,看到男人的时候总是会下意识地评估他的身材的——只是职业精神罢了,我可不是看上国王大人了,毕竟你也知道,我喜欢年轻一点的,国王大人再怎么说年纪也有些大了,但他的身材的确激发了我艺术创作的冲动,让我对生活更有热情了,就跟交到了十八岁年轻小男友似的,但是我真的不喜欢年纪大的——就是能摸一下他的□□和腹肌就好了——艺术,都是为了艺术创作,精美的衣服就是为了身材好的衣架子而生的!服装自古以来就是装饰人体的!你知道吗?在古埃及,奴隶都是不穿衣服的,那时生产力低下,只有上流阶层才能穿衣服。我觉得现在要反过来,在德岛,身材好的男人要禁止穿衣服!——我只是一心追求艺术罢了,我是真的不喜欢老的!”
罗萨:“……”
可是,有一件事是安斯无法否认的,这个人虽然年龄大了,魅力却是越来越迷人。
十年前和十年后两幅油画相对而设,罗萨研究十年前和十年后的《唐吉诃德家族》,感叹:“十年了,国王大人的风格变得还真大……”
从酒红西装到永不扣扣子的衬衫,从精致贵族到流里流气海贼——与其说是变得痞气,倒不如说他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安斯说:“男人到了一定年纪,没了青春做掩盖,内在的性格底色就会写在脸上,猥琐的会变得油腻,不自律的人会变丑变胖。”
贵族式的精致不过是遮盖,伟大的骑士唐吉诃德?不,多弗朗明哥是反骑士的人。他粗糙而狂野,像是强劲的风,吹过德雷斯罗萨凶险的海岸。多弗朗明哥是鲜明快节奏充满野性的弗拉门戈,是火烈鸟鲜艳的羽毛,是被血沾染的狂妄的大笑。
罗萨妄图找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国王的性格底色是?”
安斯脱口而出:“骚。”
“是……啊不,老板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你又没睡过国王大人你怎么可以说国王大人骚呢?!”
“睡过就可以说了吗?”
“睡过才知道骚不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