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纷纷摇头,“叫你皮痒。”
吴思思连忙抓着萧寻,从他戒指里抖出一包薯片,递给陈亭之。
秀气的小脸上露出的乖巧笑容,和她哥装乖时如出一辙,“爷爷,吃薯片吗?”
陈亭之伸手接过,笑的慈祥,“还是丫头乖。”
吴思思余光瞥了一眼湖中正在往岸边游的莫爻,“哥,我只能帮你到这了。”
任声晚在莫爻落水的那一刻,陡然回神,脸上薄红瞬间散去了一半。
仿佛那吞没莫爻的冰凉湖水,同时也浇到了他身上似的。
薯片在陈亭之口中嚓嚓作响,他在这个地方不知时间,但是味蕾好像又能明确感知到——老子已经很多年没吃过好东西了!
他余光瞥见湖中那个湿漉漉正往岸边爬的身影,眉头一皱,嫌弃地一扬手,掀起一股凌厉罡风。
刚狼狈爬上岸的莫爻还未来得及站稳,又被囫囵个儿掀回了水里。
陈亭之这才满意地哼了一声,转回身看向任声晚,“你对我没印象,是因为你只在襁褓时见过我......”
任平生19岁那年找到了回家的方法,但他临行前却对陈亭之说:“我其实还是挺喜欢你们这个世界的,很有意思。”
陈亭之:“那为何不直接留下?”
任平生眸色骤然暗沉,“我父母还在。”
说这话时,任平生的语气充满了不确定。
因为,此时他还不知道两界时间差异的问题。
他在这里两年了,两年中,那些追杀他的“人”找不到自己,会不会从父母下手?
任平生的内心的答案是:会。
但无论如何,他也得回去看看。
他想了想又对陈亭之说:“如果我处理好我的事,我会回来,你在这等我10天。”
两人相差一百多岁,可任平生对他说话却丝毫没有对半神的敬畏。
似乎骨子里那种天才的骄傲,加之工科男的直肠子,他说话向来语言简洁,直来直去。
在外人看来,霸道又凌厉。
陈亭之嘴角抽搐,“你回来就回来,老夫还要在这等你?”
“我出不去这片林子。”
喜欢杀神快跑,你对象玩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