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三张保单一共就是1500万元!最终受益人就是罗美惠!”
赵圆心想,这个叫罗美惠的女人不简单,肯定是好好研究过保险法,不然以普通人的视角,是绝对想不到通过伪造自嘎来获取巨额的保险赔偿。
虽然普通人不懂法,但是从淳朴的观念出发,都知道自嘎而死的,保险公司是拒绝赔付的。
毕竟,如果自嘎都能赔钱的话,其实很容易诱发恶意投保骗保,那保险公司岂不是要破产了!!!
但是!
如果是两年后自嘎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受益人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赵圆想,罗美惠应该是抓住了这点,才将祁军的死伪造成自嘎!
至于,为什么法律会做出,两年内自嘎保险公司就可以拒赔,两年后自嘎保险公司就应当承担这个理赔的责任这样的规定呢?
那是因为,多数自嘎冲动是短期行为,投保两年后自嘎率会趋近社会平均水平,自嘎冲动在6个月内消退。。。
根据实证数据表明,两年后自嘎赔付约占寿险理赔总额的0.3%-0.5%,在精算可承受范围内。
法律的制定是从人性出发的,自嘎是一件亟需勇气的行为!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嚷嚷想去死,但是真敢去死的又能有几个?
而且两年等待期能有效筛除预谋骗保行为,普通人其实难以长期维持自嘎意图!
如果一个人投保两年后还想自嘎,最终又真的自嘎了,那么好你确实是不容易很痛苦!你的家庭肯定是真的很困难!法律同情你!
因为两年后被保险人仍然选择自嘎,这更可能是一种个人悲剧,比起为了获取保险金的故意,更符合个人悲剧的性质。。。
其实,法律既是冰冷的,同时它又是有温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