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们,招呼着坐过去。
千粟挨着言希落座。
蒋妙妙挨着千粟。
江牧坐在了言希的一侧。
言希看在眼中,赶忙假装有事情,咋呼起来:“哎呀,学姐,学姐,小言舍不得你。”
说着起身拉起来江牧换座位,吵着要坐到学姐身边。
江牧接收到信号,瞬间领会,起身与其换座位。
“你个死小孩,很好,又一笔。”江牧坐下那一刻,千粟就明白,这是言希的鬼把戏。
别人不明白,她千粟可太懂言希了。
正忙着在心里的小本本记仇,叮,收到言希望信息。
“以后见面就难了,好好珍惜。”
“我真谢谢您!”
“不用谢。”
收起手机,思绪如野草般缠绕千粟心头,烦乱无序。
已结婚,这三个字是很好的魔咒,本就是心生卑微的喜欢不奢求圆满,现如今走到这般境地和他更是再无可能。
不过是给自己的遗憾包个彩色封面封存起来。以便与欺骗以后的自己,你看,散场的如此得体,又有什么遗憾呢?
贪欢半晌,离别也开始进入倒计时。
千粟有想过两人的差距,但没想到过这么大。
她的那些心思就止步于此吧,不知好歹的喜欢,没有必要闹到贻笑大方才肯收场。
离别这个词,就像情绪催化剂,平时沈闷不已的人,好似披上了魔法外衣,变得大胆,勇敢。
一向沈默寡言的人也会端着酒杯倾诉心意,互诉衷肠,对着不舍的人,变得喋喋不休,要说完四年的情思爱意。
所以喜欢是什么呢?是变得不像平时的自己。
酒是一批一批的送进来,白的丶啤的丶红的丶没有人在意喝酒的形式,没有人故作老成,肆意宣讲酒桌之上约定俗成酒桌文化,杯子也没有高低之分,他们也还没有被社会
分成不同的阶级。
此刻有的只有情怀,不舍之意,是同窗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杯落即是故人的宴席。
比起爱情,更难得的是遇到他们,拥有难得的大学时光。
很好的朋友,同学,学长学姐,老师。
一定要散的话,那就祝他们一路坦途吧。
千粟端着酒杯,眼睛盯着欢乐的他们。
千粟酒量并不好,两杯下肚再看大家,已是光影错落,眼中的人形能够分化出重影。
有些眩晕,只能胳膊旦在桌子上,拿手托着脸颊,醉眼朦胧继续看着他们在饭桌上嬉闹说笑。
真好,这一刻,千粟比任何人都羡慕他们的自由,对,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