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的国度有所不同。
这里崇尚自由。
主张人性自由,枪支自由,药物自由,但治安成谜,很多被上一个世界写进刑法的东西,在这里都可以进行合法化处理。
私人利益至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而原主,就属于这所谓的,“私人财产”中的一部分。
他幼时家境贫寒,被卖进了角斗场。
角斗场的幕后老板如同养蛊一般,养了一大批来自世界各地的孩子。
一部分是孤儿,一部分则是无辜的,被贩卖者。
他们从小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受到各种严苛残忍的训练。
自相残杀,优胜劣汰。
只有能在这种日日以命为赌注的环境下,成功活过十六岁的孩子才能被放出囚笼,走上角斗场。
这其中,资质一般的会被留在角斗场,供人观赏。
而资质上乘的一批,会被各类有需求的“富贵人家”,高价收走。
原主,就属于资质上乘的这一批。
他在被放出囚笼,连续守擂三天后,顶着满脸满身的伤口,被人买了回去。
买他的人,是几乎垄断了小半个国家军火产业的“商界大鳄”,段司名。
那年段司名三十出头,刚继承家业,父母刚死不久,没成家,只有一个七岁的,一母同胞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