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皮肤好到不象话,格外的适合穿丝绸制的衣服,他的美,又算得上是那种独属于丝绸流动性的温柔,是一种摄人心魄的美。
真丝的料子会随着他身体的曲线垂坠而下,一时竟让人分不清裸露在外的肌肤本身就有了一层柔光的滤镜,还是因为在面料的衬托下才变得富有光泽。
这叫看。
光是看就让人联想万千,更别提摸了。
丝绸让人首先感觉到便是顺滑的手感,这种感觉让人上瘾,就好像是成了精的妖精,在无时无刻的贴近你,向你展示他的风情。
柔软的布料不会咬紧你,但是又得益于它独特的手感,让你不自觉的反复摩挲它。
可是,抚摸丝绸也是个精细活。
就好比长时间的做同一件事情,时间一长,就慢慢的叫人没了耐心,然后便是青筋暴起,咬着牙,感受着血液冲到头顶的刺激,让人头皮发麻。
马柏全承认自控力差,但只在这一件事情上面承认。因为最好的人便在眼前,他做不到和他拉开距离,所以只能用行动来表达爱。
他看着身下人眼皮的跳动,死命的咬住嘴唇,不肯泄出一点声音,嗓音哑了几分:“哥,你在忍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