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
都等这么长时间了,也不在乎这几个小时。
本来我想就在这里坐着等老琼斯,结果在亚历克斯好几次让我起来找东西后,她觉得我俩太碍事了。
“你们还是出去吧。”她非常嫌弃地说,“今天酒馆也不开张,别在这里待着。”
我只好和莱姆斯一起在街上乱逛。
坐落在山下的小城镇哪怕在八月温度也不高,走在路上感觉非常舒适。我背着手在街上转悠,莱姆斯则一直走在我旁边。
“这个地方感觉还真不错。”我感叹,“莱姆斯,你觉得这里适合居住吗?”
“不适合长时间居住。”莱姆斯摇头,“去任何地方都要花很长时间,而且买东西也不方便。”
“就像是那种旅游胜地一样?风景优美,但是与世隔绝,外人旅游看着漂亮,住进去就感觉遭老罪了。”仔细想想也确实如此,我还是更喜欢住在热闹的地方,自己在家中安安静静,但是附近设施一应俱全的那种。
“尤其我之前住在树林里,就更是不方便。”他看向远处的森林,“每到假期就恨不得一整个假期不出门,干任何事都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