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到掌背,细长一条,血刺呼啦的。”
听他的描述很像是刀伤或者划伤,没有多余的创口。谭享转身看了一眼从现场拿回来的法医工具箱,问道:“快看看汤麦的手术刀还在里面吗?”
任绘一愣,“你是说……”
汤麦惯用的那把刀很有特点,末端刻有他名字的缩写,丢在哪里都能轻而易举地认出主人。但很可惜,它丢了,却又给人希望,汤麦遇害时一定和凶手有过交手,而且以他的性格,肯定还会用这把刀做些什么。
谭享突然想到汤麦曾经说过的“留痕理论”,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就算是一个人再仔细再精明,也难逃时间在他身上留下的轨迹。这一套理论不仅适用于难以破解的迷题、无法追踪的嫌犯,同样也适用于汤麦他自己。那么,他又会留下什么呢?
吴昊显然已经失去了用处,他被交警队召回等待进一步的处理。根据他所提供的信息,联五队暂时可以得出几个结论:张龙韬手上有伤,痕迹清晰,短时间不易愈合,是很好的佐证信息;他把汤麦打晕后绕到高架,是想躲避追查,说明他已经意识到了警方已经掌握了他的相关信息;汤麦的外套被丢了下来,而他本人是死是活,现在还不能下决断,先要去现场查证一番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