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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死亡

这么隐蔽的路线没道理刚开始就失效。

好在他们一行三十人机警,都分住在不同的旅馆。政治警察突袭其中某一住处时,提前得到消息的他们在前一分钟里已经撤走。

他们改变计划,放弃了更为瞩目的汽车,改乘骆驼专走山间的崎岖小道。

他们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抵达帝国坟场,途径悬崖的时候,很是损失了几个好手。

路上还会有土匪索要过路费,那地方太乱,你每走几里路就会听到枪声。

土匪通常先是站在制高点现身,拿着枪对准他们,然后地面人马从隐身处倾巢而出,截断强尼他们的去路和退路。

这时候哈德汗就会拿出他早已准备好的绿白旗,上面饰有《古兰经》的经文:我们来自真主,回归真主。

当地土匪不认识哈德汗,但尊敬旗子上的文字和含义。

宗教这时候成了最好的通行证。

不过即使如此,该给的过路费依旧要给。

哈德汗带着一批沿路打点用的货物,包括绣有繁复金线图案的孔雀蓝及绿色丝绸、短柄小斧、厚仞小刀、缝补工具、蔡司双筒望远镜和上好的印度造自动手表。

嗯,在阿拉伯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尤其是帝国坟场,印度产的东西都算是高端进口货。

遇到规模较大的队伍,哈德汗还会准备一些十克的金锭,上面刻有阿拉伯风格的月桂枝和叶浮雕。

他在孟买就有走私黄金的生意,不缺这点损耗。

有了这些东西打点,他们还能从土匪营地获得补给。

靠着这样的安排,一行人顺利挺进腹地。

年初的一二月份,高原的山坡寸草不生,寒风把那里吹成不毛荒地。

越靠近目的地,天气越酷寒难耐。他们躲进山里的一处营地,那是哈德汗部族的据点之一。

战火似乎已经蔓延到附近,强尼每隔几天就会和外面的人交火。

在那几个星期里,他学会了用枪,像战士一样用枪,而不是孟买黑帮式的扣动扳机。

他最喜欢ak47,这款步枪重约五公斤,弧形金属弹夹可以装填三十发子弹,以每秒六百九十米的射速射出7.62毫米的子弹,有效射程超过三百米。

自动模式下每分钟可连续射出一百多发,半自动或者单发模式下,每分钟可以射四十多发。

这些信息强尼了然于心,他以前摸过ak,但从没像这样熟悉过。

他还知道射击时枪口火光很亮,在夜里使用会让射击者看不清眼前方,且往往容易暴露位置。

枪管很快就会过热,热到握不住。有时弹膛里的子弹因为太热,而在射击者面前爆开。

这就是很多游击战士在作战时会把枪拿离身体,或举在头顶。

但这把枪很可靠,即使泡过水、烂泥或雪,操作也完全不受影响。

有段时间,强尼差点爱上这样的日子,他喜欢血与火的味道。

直到一架武装直升机出现,那是他们对手搞来的大杀器。

它一出现就立即向他们开火,然后转向飞开,犹如俯冲扑杀猎物的隼。

两枚火箭炮射向山洞,空气中传来烧焦味。炮弹的速度太快,强尼远远跟不上。

等他转头的时候,山洞群入口上方的峭壁爆炸,烟、火、石头、金属碎片纷纷落下。

接着是第二枚,它钻入洞口爆炸。震波扎扎实实的打在强尼身上,就像是站在泳池边,有人用手把他推入池中。

他被震倒躺在地上,由于体内的空气被瞬间抽走,他猛喘气,又被浓烟呛的喘不过来气。

山洞里一片狼藉,有人躺着了无声息,有人从黑烟火光里冲出,或爬出来。

那人从头到腿都被炸开,衣服着火,在他背部裸露、炸开的肉边燃烧,成为冒烟的灰烬。

他的髋骨和肩胛骨清晰可见,随着他的爬行在张开的伤口里移动。

他尖声求救,强尼咬紧牙关跑向他,但直升机再次出现。

咻!咻!又是几发火箭炮齐射,翻滚的火球和白热的金属碎片融化了整座山头的血。

整个营地被打散了,在武装直升机的机炮面前,ak不值一提。

强尼和纳吉尔逃出山洞,下山,躲藏在雪地里。

离开的时候,他们看到哈德汗在迦尼的掩护下,往另一个方向去。

两人试着和他们会合,但围上来的敌人很多,最后只能小心翼翼的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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