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衬衫半开半截搭在一边,露出脖颈和一边锁骨,他的皮肤这几年养的越来越白,脸色又因为喝了点酒微微潮红,声音也变得喑哑有磁性,叫她宝贝儿的时候整个人像勾魂的男妖精。
珊珊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摸着他的脸,一边安抚一边亲吻他的嘴角:“为什么,为什么要我咬你?”
陈彦之撒娇似的说道:“就想要宝贝咬我一口。”
珊珊笑了笑,凑近轻轻的在上面用牙齿磨了,连痕迹都没有留下。
“重一点,要咬出血来才行。”
他说完要咬出血来,珊珊猛然间想起上个月她把沈云峥的肩膀咬破,衬衫上都是血的事。
她问:“他是不是又去招惹你?”
陈彦之委屈的说:“嗯!他说打是亲骂是爱,打的越重爱的越深。”
珊珊听完没忍住抱着男人的脑袋笑了。
陈彦之是真的想要有一个她的痕迹留在自己身上,最好也像沈云峥身上那个——深可见骨。
“傻子。”珊珊低下头,在他肩膀上亲吻,留下一个红痕,显眼却不疼。
她抬头又吻上男人的唇,说:“我舍不得咬你。”
沙发成了他们的温床,酒意与爱欲此消彼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