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部族,将他们杀伤大半,那个部族的酋长也在战斗中被对方砍了脑袋。
他们的表现,在拉蒙看来有点过于支棱了!
如果不是自己这边还要忙着攻打要塞,拉蒙还真想亲自去会会这些顽强的人族骑士。
拉蒙这边正和幕僚商讨着攻城的对策,这时一名亲卫带着两个灰头土脸的家伙进来。拉蒙看着他们,足足思考了五秒钟才认出来。
“内格、沙胡,你们怎么跑我这儿来了?”
内格和沙胡尴尬的对视了一眼,两人自从那天逃出大营,并没有去和扫荡军团的其他部队汇合,而是跋山涉水的赶到拉蒙的主力军这边。
内格思索了片刻,老老实实将自己前后的一系列经历说给拉蒙听,一旁的沙胡不时的会帮着补充上一两句。尤其是在聂河西岸时,内格因为到得早,亲眼见到人族用几天时间就筑起一座巨城,他甚至还在深夜抵近观察过,以亲自证实那不是魔法变出来的幻象。
拉蒙听完后沉吟了良久,突然饶有兴致的对内格问道。
“内格,通过这件事,你学到了什么?”
“人族的强大不在蛮力、而在智慧,这话我以前经常听您和老师他们说起来过,但总是缺乏直观的感受,现在算是亲眼所见了。”
“人族很弱,但他们清楚自己的弱小,所以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弥补自己的弱点,而我们的很多兽人同胞,却自以为块头大就是强大,觉得可以用拳头和骨棒就能对抗人族的钢铁。内格,你能认识到这一点,这很难得,为父现在给你一个任务,我给你三千人马,押送我们俘获的人族回荒原。这批俘虏里有许多我们迫切需要的人才,像是农夫和各类工匠,所以对这些人要温和些,尽量将他们好端端的都押送回去。”
难得听到拉蒙以“为父”自居,又安排了这么重要的任务给自己,这让原本以为自己已经被放弃的内格一时间受宠若惊,但很快就又反应过来。
既然他们这次是要占领人族的北方领土,那为什么还要费力气把俘虏都送回荒原呢?而拉蒙则是笑着解释道。
“凡事要做两手准备,尤其是要为最坏的情况做打算。”
作者有话说:
作者的话:高烧三天了,全靠一天两粒布洛芬降温才没把脑子烧坏。
135、欢迎来到我的世界
因为拉蒙有意的放任不管,向东挺进的扫荡兵团此时已经陷入了非常微妙的境地,分散开来的各个部族之间几乎没有通讯往来,属于是打团队竞技游戏自己单走还特么不开麦,然后被对面的“打野”一个接一个单抓!
连日来的作战,骑兵部队战果颇丰,虽然自身也有一定损失,但敌我交换比达到了惊人的12:1。
这除了是骑兵部队自身的素质过硬外,还得益于兵力压倒性优势带来的战力和士气上的双重加成。
除了出击的第一天,他们遭遇了一支规模达到两千的兽人军队外,之后的战斗都是专挑拿些散兵游勇下手,人数从几十到几百不等,基本上扛不住骑兵部队一轮冲锋。
值得一提的是,部队每次发动冲锋,迪克都会在前卫接敌前,先给对手来上一发高阶的爆裂魔法。而且迪克的马术不错,他可以伴随部队冲锋,并且在颠簸在马背上,迅速而准确的完成难度系数不低的高阶魔法,而随军一起行动的其他魔法师则很难达到他这种程度。
这一手“机动炮台”的绝活儿,让队伍里那些原本不怎么了解迪克的骑士开始对他刮目相看。
大家一开始难免以貌取人,看迪克长相貌白皙精致,身材又矮小瘦弱,以为他会是比其他魔法师更娇弱难伺候的拖油瓶,结果却是个相当结实耐操的小号儿猛男,随军马上作战这么多天,其他四体不勤的魔法师都已经遭不住,被调回后方轮换去了,就他全程面色如常不叫苦。
这样的表现,自认是获得了大家一致的尊敬。
作战进行到第十日,熟悉本地气候的人发现风向变了,预感这是有寒流来袭的征兆,预示着即将有新一轮的降温和降雪。迪克和老班纳商量了一下,决定见好就收,先撤回去避避风雪。
他们这些天累计消灭的兽人已经超过了四千,再加上之前奇袭营地也干掉了四千多,他们这前后差不多消灭了兽人扫荡军团的四分之一。
当然!被这些兽人祸害到家破人亡的人族更多,他们这一路打下来,确实救下不少难民,还给他们指引方向往联军营地跑,但更多的还是尸体。
很多村子和小镇都被屠杀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