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当然不知道,不是陆晚驯化的火云狼。?求°?!书D±?帮?ˉ~ *%免o费¥阅?读<
而是狼王托孤。母狼临死前,便已经将旺财托付给了陆晚,火云狼天生就有着辨忠奸的能力,它晓得谁值得托付,谁不值得。它能一眼看出陆晚的本质,那不属于她的皮囊下,藏着灼热滚烫的灵魂。“那狼崽子,是她一手养大的。”程博站起来说:“不管是狼是狗,她都未必能轻易舍弃了。”“旺财一旦落入庆王之手,他们便会将其驯化,皇室的驯兽之术……残忍至极。”早些年他们就已经有了经验,知道火云狼宁愿将自已饿死,也不愿供人驱使。他们便会在火云狼的面前,生生虐杀狼群同族。普通的狼虽也同样野性难驯,可终究没有火云狼那般厉害的战斗力。同样是狼,普通狼和火云狼虽然不同,但都是狼。就好比人一样。如何能看得自已的同族被虐杀?他们会在狼还活着的时候,生生扒皮挖眼剁去四肢,让其在火云狼面前痛苦挣扎而死。要么便是以沸水灌之,开头颅,灌水银……皇室所谓的驯兽之法,痛苦残忍,火云狼灵性十足,无法忍受自已同族受难,便不得不臣服于人类。=#?6?~?1?_看.书-网° _:×免?^?费?阅2±读>`£程博重重地叹了口气:“万物有灵,又何况是身为狼群之首的火云狼。”“若她所养之物当真是火云狼,便是她交出去了,只怕也凶多吉少。”树大招风,陆晚如今不知道被多少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罢了,我亲自去一趟陆家吧。”不管如何,他都该去找陆晚说一说的,让她自已做决定,如果……如果她愿意把火云狼交出去,兴许能免于一场祸事,若不愿……那他也就只能拼死一搏了。反正他也活了这么多年,一把岁数也活够了。人这一辈子,太平淡了反而没什么味道,偶尔来一场轰轰烈烈的,也没啥不好的。邻居们在帮着陆晚拾掇昨晚被烧毁的院子。争取早点儿把房子给修好,程博看着陆晚用特制的药水将旺财额头上的染剂洗掉,露出那独属于火云狼的标志时。他就知道,这场祸事是避免不了的。她养的,果然是火云狼,且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了火云狼的珍贵程度,却还是养了。“这般凶悍的火云狼,在你手里,倒是乖顺。¢x_i¨a¢o+s!h~u\o,w`a!n!b_e?n¢..c,o-m′”这样的御兽之道,才是符合人伦常理的。而非如同皇室那样,以虐杀驯兽。谁的命都是命,为何皇族的命,就是要比老百姓的命珍贵?彼此都是天生地养的罢了,无非是手中握了些许权力,便可以主宰他人生死。“旺财是母狼临死前托付给我的。”程博更惊诧了:“母狼托孤给你的?”这简直闻所未闻。“是,我去山上采药时,正好遇到母狼遭遇一群贼人袭击,已经是肠穿肚烂被开膛破肚活不下去了。”“难道杀母狼的就是庆王殿下的人?”“不,是武朝之人。”“我夫君与武朝之人交过手,哪怕他们伪装成大雍之人的模样,夫君也照样将其认出,他们都永远留在了那座山上。”陆晚一边说,一边抚摸着旺财的大脑袋。它很乖,就乖乖蹲坐在陆晚的身边,任由她抚摸着自已。 偶尔抬头脑袋蹭蹭陆晚的手心。看着这世上最为凶猛的狼,在陆晚面前跟小狗崽似得乖顺,程博觉得十分不可置信。若是先前没有露出火云狼的标志还好,这一露出来,他整个人都不好了。嗯……那感觉大概类似于,猛男撒娇。“武朝?”“武朝的人,怎会出现在云县边境?”程博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所以陆娘子你的意思是,庆王殿下和武朝有勾结?”“程大人,我只是个普通老百姓,我可不敢说这话,这要是传出去,我怕是要掉脑袋的。”赵元烈先前就已经怀疑过了。现在连程博都这么认为,他们又一门心思想要得到火云狼,很难不让人去往这方面联想。昨夜那场大火和袭击,估计就是他们为了试探旺财究竟是不是火云狼而搞出来的动静。“如今庆王要你的狼崽,若你不愿,不交就是了……”陆晚沉默着没有说话。她当然知道,民不能与官斗,因为根本斗不过。要她全家死,只是他们一句话的事情而已。又何况是在这个老百姓毫无人权的封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