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8号‘康源’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
“该商标核定使用在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等商品类别上,经过我方当事人长达八年的苦心经营,在相关领域内己经具有了极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是消费者识别我方产品的重要标识。”
他的语速不快,但节奏感极强,逻辑清晰,开门见山,瞬间就将所有人的注意力牢牢抓住。
孙建国原本有些涣散的眼神,下意识地凝聚了起来。
刘建脸上的笑容,也微微收敛了一分。
张伟的声音还在继续,不带一丝波澜。
“然而,自去年起,被告智擎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国内医疗科技领域的巨头,在明知我方‘康源’商标存在且享有较高声誉的情况下,公然在其新推出的同类医疗产品线上,大规模使用与其读音、字形、含义均高度近似的‘智源’标识。”
“被告此举,其主观恶意,昭然若揭!”
“其行为,不仅轻易地造成了相关消费公众的混淆与误认,严重稀释、损害了我方‘康源’商标赖以生存的识别性与显著性,构成了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张伟的声音陡然拔高,目光首视审判席。
“依据《中*****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之规定,我方现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所有侵犯‘康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判令被告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刊登声明,消除因其侵权行为给我方造成的不良影响,赔礼道歉!”
“三、判令被告赔偿我方经济损失,以及我方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调查费等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五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