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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书小说 > 穿成殉葬太妃,我靠陪葬品登基称帝 > 第24章 教会徒弟

第24章 教会徒弟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白乐天的诗写的极好,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无论是街边的孩童,卖花的老媪还是青楼里的伶人都能吟上几句。

随着天光渐长,日头渐暖,余杭的春天也于指缝间匆匆溜去了。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一夜枕上听雨,阿禾早起只见钟灵已经穿戴整齐了正在吟诗,一副伤春悲秋的模样,有些不解地问道,“师傅这是在念的什么?怎还哀哀戚戚起来?”

“没什么,只是瞧见了着落花,只觉得春光短暂。”

然而就在她由落花发散到《红楼梦》里黛玉葬花与贾宝玉共读西厢,一对恋人最终天人永隔难以抵抗吃人的封建礼教时,阿禾只听懂了一个词“落花”。

于是她很麻利地拿起扫帚,将院子里散落的残红收拾干净。

“师傅,干净了。”她有点开心地和钟灵说。

钟灵:……

虽然她没听懂但是她真的有好好做事!

“阿禾真棒,院子里一下就干净了。”她夸了一句,又说,“快去洗手吧,朝食这就得了,吃好了才有力气学东西。”

于是阿禾便用力点了点头,放下扫帚去一边舀水洗手。

两个人相处的日子久了,钟灵对阿禾的脾气秉性愈发熟知,晓得她是个知足常乐的,每日只要有吃便得开心颜,于是也对她愈发信任起来。

从前在朱老板那里,都是可着人做帽子,什么伙食菜蔬都是有数的,只不过钟灵倒也不拘着这些,阿禾做的都是体力活,只要是饿了便有的吃。

早上是热气腾腾的豆浆包子,八宝酱菜,午饭是钟灵做的四菜一汤,下午天光长些,通常会再来一两个烤的喷香的胡饼夹牛羊肉串子,到了晚上,钟灵虽讲究惜福养身,菜式不见大肉,多以鱼虾为主,又佐以各式粥点,再加上平时钟灵为了研究新品,鼓捣出各种吃食,也有不少都进了阿禾的肚子,故而原先芦柴棒似的阿禾很快丰腴起来,人也愈发开怀。

钟灵的心思并不局限在这一间小小的毓秀坊之内,就算现在她的铺子已经小有名气,但她还有别的想头,诸如与毓秀坊相邻的转角铺子正在往外赁,她未必不能谈个好价钱,将那处有自己四五倍大的店面给买下来。

先前因为那俩无赖之事她还有些犹豫,但自打交了玉芙蓉的投名状给商徵羽之后,因为挂着商氏的牌子,往后的生意也开始畅通起来,这下行为举止愈发自由。

做生意没有不招徕伙计的,不过相较于小二,钟灵更愿意招女子。一来是女子更为喜洁好干净,做事也更为细致,更符合食品行业的需求;二来也是因为现在女子生存不易,但凡有别的筏子,是决计不会来外头上工的,相较于去别的地方受盘剥,她能帮一把便帮了;至于第三则是自己的一点私心,女子用工之资更低,钟灵只要做到男女之间同工同酬,便能招到更为认真卖力的伙计;最后嘛……倒是她的一点略显阴暗的小想法。

——来偷师学艺的男子如过江之鲫,女子经营起一间铺面不易,用着更加安全。

招工的告示一出,赖以感谢余杭一带江南地区的行商风气,前来应聘的人也不少,最终在众多女子之中,钟灵选定了余、宋两位姑娘。

余姑娘今年十四,她虽已经定了亲,家中却委实拿不出多少银子给她置办嫁妆,婚期定在三年后,她是为自己攒体己来的。民间普通人家备嫁没有公侯王府那般复杂,扯几匹红绸,为自己绣一件嫁衣,再打点首饰就差不多了,故而她若是有心,在钟灵这里干上个一两年都是使得的。

她生得虽不算太过俊俏,但也可堪清秀,是那种望着就很舒服的长相,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更添几分温柔。

至于宋姑娘,年纪要更大一点,今年已是十八,却是尚未成婚。她原本家境殷实,本没有终身不嫁之心,只是因为自己先后定过几门婚事,结局都不大好。

第一次那个男人身体不好,还没等成婚人就去了。后来又定了一户,原本人是好好的,结果因为一次贪酒,竟然喝多了跌进池塘里溺死了。等到再后来宋姑娘降低了些择偶要求,找了个家境清贫无父无母,但是身强体壮还会水的男人做相公,结果对方被征丁抽走了去北边守幽燕关,前年一场大战后就再没了消息,尸骨未寒,生死不知……

经过这三次失败的议亲,媒人那边渐渐传出她克夫的谣言来。其实宋姑娘自己也有些纳闷,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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