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宿醉,钟灵睡得酣沉,醒来时天色仍旧昏昏沉沉。
她原本以为现在时辰尚早,谁料透过万字不到头的窗户,见到院子里已经有人走动了。钟灵坐起身来,脑袋是几欲炸裂的疼,昨夜喝了酒,宿醉刚醒,口渴得很,偏人懒懒的不想动,两种最原始的身体本能正在博弈。
昨夜的记忆不甚清晰,洗漱完后却是庄雯端着好克化的粥饼小菜送进钟灵屋内,女学不是日日都上课,她今天在家也是正常,只不过她一边坐着同钟灵闲话道,“姑姑你不知道吧,我哥哥也是,非要逞强吃那口辣锅子,昨夜跑了七八趟茅房,今天去学里脚都是软的,还是我叫车将他拉回去的。”
是了,这就是辣锅的一点点副作用。要不然怎么说生产牛油火锅的四川肛肠科比较擅长呢。
钟灵闻言也是一笑,“庄寒那孩子也是的,就是今天请一次假又何妨呢?对了,我早上没起来,学里毕竟清苦些,给他预备的东西带上了吗?”
“已经带了,近来天气冷,我又给他纳了一双厚底儿的靴子,姑姑也有,待会儿我就拿过来。哥哥他不已是童生了嘛,今年府试晚,可五月初也要下场了,少不得要悬梁刺股呢,说等有了秀才的功名,进书院也更有底气些。”庄雯将这一切娓娓道来,进学之后,她行事大有章程,稳重妥帖不少,先前的伶俐没丢,但收敛了些,多了几分端庄娴静。
见她行事有度,已经能做主安排些事情,钟灵稍稍放心,“也别光在屋子里缝衣绣花,近来日头不好,仔细眼睛。”
庄雯甜甜应了声“是”,眼睛亮晶晶地盯着钟灵,“姑姑,今天这饭怎么样?”
钟灵起初没觉得有多少不同,但见她如此,猜可能有些缘故,便又舀了一勺粥,夹了几筷子酸黄瓜条和泡椒猪蹄冻,佯装细细品味的样子,“嗯,不错不错,只是这个粥熬得最好,蛋花打的嫩滑,咸淡也合适。”
只见庄雯仰天长叹,“可只有这个粥不是我熬的啊……”
别的不说,这懊恼的小模样倒是惹钟灵笑了半天。
人嘛,也不能总是沉浸在过去和emo里,既然决定了好好生活,那么就要仔细为将来打算。做生意和读书明理是一样的,都是不进则退,毓秀坊的糕饼生意如今稳步前进,却已经隐约看到了尽头,故而她现在便想另辟出一条赛道来。
这具身体出身大族,自然是会读书写字的,一手簪花小楷端的是妩媚风流。钟灵这边拟了拜帖,命人送到商家,直言想要邀商徵羽过府一叙。
商徵羽作为商家的当家人,自然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府里每日收的拜帖不知凡几,但是钟灵终归不同些,故而这封绿绸暗花面,内里用的是洒金笺的帖子在当天下午送到了商徵羽的书房,又在眼尖的小厮常安的挑拣下摆到了商徵羽案头最明显的位置。
——他听鹦哥讲过钟灵,虽然不知道这女子和商徵羽的关系,但自家公子对她感兴趣倒是实打实的。他们做奴才的,历来就要体察上意,最好能做到先一步将主人家把事情做得了才算周全。
于是是日夜,商徵羽就看到了钟灵的请帖。
说是要请客吃饭,却又没有下馆子,而是径直安排在了毓秀坊。钟灵还卖了个关子,说是自己的生意经便就藏在当日席间。
商徵羽觉得有些好笑,却也不免存了几分期待。
两个人约定好的时间在三日后,商徵羽那天特地推了几个应酬上门。毕竟无聊的应酬是去不完的,但是生活里的趣事是真得不多。
虽然他对钟灵的期待并不甚高,但是对她这个人确实讨厌不起来。就跟逗弄什么顽皮灵活的猫儿狗儿似的,只不过钟灵更漂亮,也更狡黠。
为了请商徵羽吃饭,钟灵这几天忙的可谓脚不沾地。
人家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呀,为此她甚至不惜从空间里搬了几样家具宝贝出来充门面,唯恐商徵羽“贵人踏贱地”,反而对自己生出几分轻慢之心。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也不是没有那种只注重品性才学的,但大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
……
时光匆匆,一眨眼便就到了钟灵请客的日子。
商徵羽知道毓秀坊的面积,倒也没带上十七八个随从,只让几个贴身的小厮家丁护卫着来找钟灵。
作为主家,钟灵自然垂立门口待客。因为自己生得美貌,她虽然没有想过刻意扮丑,但是为显庄重,穿的便是空间里拿出来的绸缎裁制的新衣,多以豆绿天青秋香色为主。
她今日便穿的是便是掐金挖云天水碧的褙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