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转场,剧情推进到了鲁滨逊拯救了一个即将被吃掉的野人,鲁滨逊带他回到了自己的营地,将他取名为星期五。
然而,即使鲁滨逊与他相处有礼和谐,也没有让他睡进自己的小屋,而是用一根绳子拴在屋外的小木棚。
“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不是朋友吗?”
凌昼纠正了我错误的观点:“他们是主奴。”
“可是这个岛上没有三角贸易...鲁滨逊不是从商人手中买下的星期五,怎么能说星期五是他的奴隶?”
“他救了星期五的命,从那一刻开始,星期五的命就属于他。这是世上最贵的价码,任何商人都当不起他们之间的中介。”
我点点头,凌昼这样说我就懂了...可是马上,一阵奇怪的感觉涌上我心头,凌昼不也救了我的命吗?
所以,凌昼是鲁滨逊,我是星期五?
拜托,这是个多么荒唐的想法。
荒唐之处不在于我与野人星期五的差距,而是凌昼与鲁滨逊的天差地别。
鲁滨逊是什么?一个快要活不下去的人,他怎么能和天之骄子凌昼相比?
凌昼的人生辽阔伟岸,不会沦落到和野人乔灵相依为命的境况。
我试探性地问凌昼:“小叔叔,如果鲁滨逊没有落难,他就不会和星期五相依为命了,对吗?”
那你呢,凌昼?你是天上月,你会和我相依为命吗?
凌昼轻应一声,算是认同。
从那一秒开始,我从现实钻进屏幕,又钻到了星期五的身体里。
我想象着鲁滨逊是我的主人,却很费力——大概是因为扮演鲁滨逊的男演员不够高,不够帅,没有一双好看的丹凤眼...
等等...我已经不自觉地地把凌昼当成了我的主人。
当我看到星期五与鲁滨逊发生意见纠纷,离家出走时,心中不由地认为星期五不识好歹。
我嘟囔道:“他怎么能跟他的主人吵架呢?”
头顶响起一声轻笑,凌昼问:“那你觉得,他这时候应该怎么办?”
“鲁滨逊找他找得这么着急,他应该马上回去...然后向鲁滨逊道歉。”
“没有别的了吗?”
“既然是道歉那一定得有诚意...星期五应该沿路采点鲁滨逊爱吃的果子。”
“错了,主奴之间怎么会有道歉这个词?”凌昼吐出的每个字似乎都要钻进我的耳朵,带着蛊惑与驯化的意味:“他应该跪在他主人的面前,请求原谅。”
想来也是,道歉这个词向来都是地位平等的人之间用的。
剧情继续,鲁滨逊找到了星期五,两人和好。
凌昼挑了挑眉,冷冷地评价道:“鲁滨逊这个主人不称职。”
“哪里不称职?”
“他不会训奴。做错事了不罚,怎么会听话?”
“那该怎么训?”
我下意识的好奇诱发了凌昼的卑劣心思,他的自制力似乎因为酒精降低了一些。
凌昼忽然离我很近,我能看得清他脸上白皙的肌肤下不明显的红血丝,他的眼尾微扬,眸子在阴影中显得迷离。
他的眼神总是很温柔,却又很空...目空一切的空,我在其中找不到自己。
“想试试吗?”
照理说,凌昼是世界上最伟大也最有耐心的猎人,不该在此时问我这种暴露他本性的问题...可是当时的我万分确定,起码在他说出这四个字的那两三秒,他是认真的。
如果你不是猎物,那你一定不会懂得猎人的眼神有多么迷人又危险——世界那么大,有无数比你肥美的猎物,而他只想吃掉你。
那么乔灵,你要献上自己的生命,让他有一时欢愉吗?
“想...”我的声音很轻,甚至没有我加快的心跳声大。
我期待着凌昼的反应,可他只是笑了笑,再轻轻地拍拍我的脸,仿佛刚才只是随口开了个玩笑。
“乔灵,好好看电影。”
我极其僵硬地将视线转回屏幕。
他对我的答案没有只言片语的评价,我很失望。
我希望他能因我的虔诚对我们的关系有新的定义...
我想要什么的关系呢?父女,叔侄,兄妹,爱人,朋友,主奴...都可以,什么都可以,那些关系的代名词对我来说是奢侈品,我的世界只有凌昼,还能怎么细化?
后来我在高中的数学书上找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