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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为我活(4)

如果世上有神,且这个神不是凌昼,那他一定会嘲笑我的没骨气——上一刻还被凌昼掐着脖子喘不过气,下一刻就乖巧地替他放好了浴缸里的水,还很体贴地用手测了测水温。

我能离开他,反抗他吗?毫无疑问,不能。

没有他,我连活都活不下去。

有句话可以作为我与凌昼畸恋的注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套到爱情中,可以简单地引申为——物质依赖决定精神依赖,而精神依赖会产生爱情。

什么是爱情?

各种文艺作品中总是把爱情吹得天花乱转,说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可以跨越世俗的鸿沟、生死的间隔,还能根治人类刻在DNA中的劣根性,让人为爱成神。

可实际上,大多人的爱情一吹就散,不过是慕强、荷尔蒙吸引和趋利避害三者相加的产物。

我对凌昼的爱情,也是如此——源自物质依赖,被慕强与荷尔蒙催化,隐约知道不该如此,又因为趋利避害不敢舍弃。

邵桓云说,我是被迫的,年少无知时谁都会被引诱,更何况我面对的是凌昼。

...

凌昼身上很干净。

强迫症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的指甲与毛发似乎都经过刻意的打理...他对美的追求与执着算得上极端,否则一个男人不会将自己身上的体毛都去得干干净净。

如果是别人这样做,我会下意识地觉得娘炮。

可这是凌昼,我只会觉得他脱离了男人的粗犷与污秽,更像我心中的神了。

神都是没有性别的...或者说,神的性别是可以被模糊的。

所以,哪怕当他一丝不挂地出现在我眼前,我也没有一丝惊讶——我表现得很平静,静静地看着,在心中膜拜我的神。

我的神,真的很美。

“不害羞吗?”

我摇摇头:“不害羞...”

他敢露,我就敢看。

从他让我在生死边缘徘徊这件事,我可以明确地感觉到,一种神奇的羁绊在我们之间产生了。

亲情?爱情?

都不是,这些都太低级。

一个信徒可以为了她的神明献祭,而神明怜悯她,慈悲地留下了她的命。

由此,产生出人类最难做到,也最渴望的信任。

“好看吗?乔灵。”

“好看...小叔叔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

在我长大后,我既无比痛恨自己年幼时的以貌取人,也痛恨凌昼堪称完美的身躯与面容。

凌昼浑身上下都美到极致,但我有特定喜好的部位。

寻常女孩子都会喜欢腹肌、胸肌与人鱼线这种地方,可我最喜欢的是他的手腕与脚腕,这是很奇怪的事,可我有充足的理由——

低体脂率不会让他精美的骨骼与筋脉被脂肪埋没,披上白皙的肌肤,像极了被精雕细琢的玉...刚劲又脆弱,挺拔却单薄。

由此,呈现出一种特别的美,多一分就浊,少一分就淡。

“看傻了?”

我跪在他身前,伸手轻轻抚摸他的脚踝,隔着细滑的皮肉,品鉴神明的骨骼,低语道:

“我的。”

我的。

是我的。

凌昼是我的,是独属于乔灵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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