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海,问道,“看完了?”
张明海阴沉着脸,“这些野人是怎么过来的?”
这是一个以前没有见到过的野人部落。
张明海时常出城猎杀野人,丰城往北三百里,零零散散也有十几个野人的小部落,但大多规模不大,几个,十几个野人凑在一起,也有中原被流放通缉逃窜的悍匪强人,混居其中,但那些,张明海都认识。
这一支野人,身材大多匀称健硕,显然是经过了多年的稳定遗传,把狄人和中原人混血的后代,稳定在了一个更有利于生存的区间里。这样的部落,不同于丰城北方那些小部落,或高大,或矮小,却又大多得不到充足的食物。
“回去再说。”李成梁不想在此久留,拉起李长安,往山下走去。
整整半个时辰,未丁守在外围,狙杀游荡过来探查的野人。直到下山,离马山庄足足三四十里,才渐渐的没了野人的踪迹。
一个未丁上前,取出一个拇指大小的陶瓷瓶,递到面前。
瓶口的木塞挡不住其中散发出来的甜腥气味,李长安眉毛一挑,小心接过,收入怀中。
命魂的味道,似乎吸引了李成梁的注意,眼神斜着瞥过来,却并没说什么。
李长安龇牙咧嘴的做了个鬼脸,回头看向野人营地的方向,希望那个老家伙能挺住,别让别人撵走了。现在的野人营地,看在李长安眼里,既是一个个强大的未丁护卫,又是增长气血修为的灵丹妙药,可都是宝贝,堪堪胜过陈阿婆那口锅子里的羊骨棒……一筹。
就一筹,不能再多了。
回到丰城,先来上一大碗汤饼,再捞上一大根羊棒骨,想起来心里就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