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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以一当千

已截然不同。

《后汉书·百官志》曰:“羽林郎,掌宿卫侍从,常选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良家补之。”

这些羽林卫大部分都是并州招募而来,赵瑾也想看看是否能受到并州地利的加持。

按如今的效果来看,应当是有的,这也正是为什么赵瑾要派这支军队一同出征的原因了。

不单单是为了给新军兜底,也是为了看看这支护卫天子的精骑,是否能再现往日荣光。

“杀!杀光这些杂胡!”

其实在场上,也有数百名同样在奋战厮杀呼厨泉部,不过他们也听不懂汉语,所以没什么感触。

而这些由并州人组成的军队,对他们的影响是最大,本是第一次上阵厮杀,或许内心还有些许惧意,可一旦勾起他们心中的对胡人的怨恨。

将恨意化为动力,这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并州,可不单单只受过匈奴人的劫掠,羌人,鲜卑人,都曾劫掠过这片土地。

也正因如此,才会有不少青壮会擅骑,擅射,多数人为了抵御胡人的进犯,都会多加锻炼,整个地区几乎都是尚武之风旺盛。

所以也没有出过什么有名的文人,毕竟连安稳的活着都成问题,还怎么安心的读圣贤书。

难道要用圣人的话来说服胡人手中的弯刀停止砍向自己家人?

唯有厮杀,才能阻止生命的消逝,战争,不只是为了上层人士的利益,保卫战,多数都是为了和平。

当这些并州新军都杀入战场之后,局势顿时逆转乾坤。

原本要被杀的溃散的呼厨泉部,也受到了感染,纷纷掉头迎战上去。

这些汉骑几乎是不顾及死活一般的猛冲上去,这样的做派,几乎就是一命换一命,可敌骑见到他们冲锋到眼前时还不减速,就已经怯懦了。

更别提先前还有赵云那恐怖的杀势,恐惧这种心理,同样会扩散。

新军虽然缺乏经验,可却也有优点,那就不会束手束脚,不像老卒一般,为了能在战场上活命,往往都会留一手。

而这些没有上过战场的骑兵,在胯下马匹奔驰的情况下,肾上激素分泌,他们身上穿着远比匈奴人厚重许多的甲胄,又怎会害怕对冲。

原本是两千骑对上万骑,可此时,这五千骑兵摆开阵型,冲杀入战场之中,人数上的差距已经弥补的差不多了。

一阵阵的血肉撕裂声传来,马匹互相撞击,而披上马铠的这一方,占据着巨大的优势。

更别提缓解冲劲之后,配有马镫的这些骑兵,挥舞兵器和灵活性,不会因为穿上沉重的盔甲而导致缓慢。

赵瑾没有如此多的玄铁甲来给这支新军,且对上匈奴骑兵,身穿重甲也只能被当成风筝拉扯。

要说有个度的话,这应该算是中甲,其身上穿的甲胄都是能够很好保护致命处,比如脖颈,头部。

赵瑾便是让熊大壮特地所制的半覆盖头甲,除了门面,从脖颈到后脑勺都提供了防护。

这种头盔就是在青铜盔的基础上改造,造型相差无几,不同与黑龙军的头盔顶部留的黑缨,他们则是红缨。

这也让刚刚捅进一名敌军胸腔赵凌月显得更加的飒爽。

身旁都是手臂比她宽上不少的青壮,自己哪怕吃的不算少,但也没能拥有那样的体格。

她手中刚刚捅进一名敌骑的胸腔中时,对方还未死去,手中的弯刀尽了最后的挣扎,但终究因为短了些,没能劈砍到赵凌月。

且就算能砍刀,也不一定能击穿铁甲,最终,这名敌骑不仅口中喷出鲜血,胸腔中的伤口血流不止,在赵凌月使劲拔出马槊后,便从马上摔下,倒地身亡。

“我…我杀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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