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等等。
辽世宗任用贤臣耶律屋质,进行一系列改革,将辽太宗时的南面官和北面官合并,成立南北枢密院,废南、北大王。后来南北枢密院合并,形成一个枢密院。辽世宗的改革使辽朝从部落联盟形式进入中央集权的时代。
辽朝的法律,因俗而治,各地使用不同法律。早期有民族歧视,至圣宗时契丹人法也用汉律来断。这反映汉人地位的提升。一般来讲辽代刑罚较重,而且皇帝往往随意杀人,无法无天,穆宗尤甚。
四时捺钵
捺钵,汉语译为“行营”、“行在”、“营盘”。辽朝虽先后以辽上京和辽中京作为首都,但是其政治核心不在首都,而在捺钵(契丹语“行在所”、“行宫”的音译)。这是因为辽朝的主要民族契丹族为游牧民族。由于契丹族转徙不定、车马为家的特性,决定了皇帝的巡狩制。一切重大政治问题均在捺钵随时决定,是处理政务的行政中心。每年又“四时巡守”,“四时各有行在之所,谓之捺钵”。皇帝在游猎地区设的行帐,以区别于皇都的宫帐。因气候、自然条件的制约,四时各有捺钵之地。
辽太宗时,取燕云十六州后,其国土包括长城以南的广大地区,为保持契丹族的骑射善战传统的经济生活,仍然过着“转徙随时,车马为家”的生活。正如《辽史》中记载的“辽国尽有大漠,浸包长城之境,因宜为治,秋冬违寒,春夏避暑,随水草就畋渔,岁以为常”,四时各有行在之所,在这种特殊经济、政治、文化背景下,在契丹的管理体制上,逐渐形成了一套县有鲜明游牧契丹民族独特特点的四时捺钵制度。契丹皇帝四时巡行的宫帐(也称牙帐),即春捺钵、夏捺钵、秋捺钵、冬捺钵。
头下军州
“头下军州”是辽代有一种特殊的地方建制。“头下”一词的语源及其语义,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王国维在谈到元朝的投下时,谓“此语本出契丹”,亦即认为“头下”是契丹语的译音。契丹建国后,宗室、外戚所拥有的头下城,凡由朝廷赐给州、军称号者,便成为头下军州。头下军州制度的创立远早于太宗会同三年。 [93]此类州的设置原则、职官铨选、税收等均与其它州有别。辽代“头下州”与“头下军州”的设立还是有一定原则的,而且会有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另外,“头下军州”也集中见于辽代上京道。作为统治中心,辽朝中期以后上京地位才逐步略逊于中京。有建州资格的为横帐诸王、国舅、公主,皆为首领或贵族阶层。私奴、媵臣则属于其家兵、部曲之类。既然“刺史以下皆以本主部曲充焉”,这种部曲的地位决非一般俘虏可比。有了这样一种行政管理体制,头下军州在地方级行政建制中的特殊地位就很清楚了。其官制系统,应当存在由朝廷任命的节度使;由“本主部曲”构成的刺史以下的职官。 [92]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关于头下军州节度使的设官情况。主管官节度使由朝廷任命。节度使以下,在徽州条中提到“节度使以下,皆公主府署”。这里面含有节度使由朝廷任命之意,与其它记载相同。而“府署”,似可理解为“本主部曲”。刺史级头下州的设官,“刺史”是沿用传统官称,又根据辽代头下州的具体需求而设的。在设官方面,无论是节度使级州城中的刺史,还是刺史级州城的主管官,“皆以本主部曲充”。当然,此类州的州主多与皇帝有密切的关系,自行任命节度使以下的官员也不会受到皇帝过分的责怪。 [92]
宫帐制度
斡鲁朵制度,即宫帐制度。“斡鲁朵”始见于突厥文碑铭(注:译文中将斡鲁朵统译为“宫”) [94],而在古代史籍中相对完整的记录,则只有《辽史》卷31《营卫志》“宫卫目”:皇帝“居有营卫,谓之斡鲁朵”。它起源于古代游牧民族的社会传统,属于游牧社会习惯法的范畴。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创立君主专制的政权之前,斡鲁朵就已经存在于契丹社会。帐制,在契丹生活中与部族组织形式密切相关。如《营卫志》“部族目”记载:“部落曰部,氏族曰族。契丹故俗,分地而居,合族而处。”以氏族为单元是部落社会的基本形态。 [95]
有辽一代,每位辽帝皆有自己的斡鲁朵。皇后、宗室和大臣中仅应天、承天两位皇太后各建一宫,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建有一宫,韩德让“拟诸宫例”建文忠王府,可视为一宫。这些斡鲁朵的所有者,或为辽帝,或为执政太后,或为亲王,或为位极人臣之大丞相。其所居之斡鲁朵,“可以说是辽朝统治者的大本营”。 [97]这